台電公司今(4)日凌晨將核四廠燃料棒運送出海,準備送回美國原廠。初步估計,核四相關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帳列金額為2828億7513萬元,若加上37.79億核四封存相關費用,從興建核四到最後走入歷史,將近2850億元付諸流水。
核四正式於1999年3月17日動工,卻因首次政黨輪替政策不連貫,使核四停建,導致損失金額高達1350億元,再加上工程費追加848億元,在當時就已逾2200億元。而在2014年因福島核災及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絕食反核聲浪影響,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核四進行封存,並逐年編列「維護保養費與廠區管理費」12.79億元與「廠商停工補償費」25億元,合計約37.79億元。
台電股東報告書指出,核四相關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帳列金額為2828億7513萬元,若再加上37.79億核四封存相關費用,總金額約為2849元。
按照台電發言人林德福6月27日所稱,台電資本額約3300億,目前負債約900多億,若直接讓台電吸收核四興建費用,台電勢必會破產,因此提出兩方案供經濟部參考,包括政府「概括承受」全額費用,以及分年在電費附加回收等。
經濟部長沈榮津日前談到核四費用處理問題時,則表示雖然台電建廠費用如果分為20、30或40年認列,則每度電費僅會增加不到1角,會將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