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文薰觀點:政黨連坐,誰還敢護航陳時中?

2022-10-2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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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檔案法》,如果是國家級的檔案,呼應《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必須永久保存,但至遲應於30年內開放應用,除非立法院同意延長期限。所以,衛福部把疫苗採購的檔案定為30年保存期,顯示衛福部在30年期滿時就可以把文件銷毀,我們這些國家的主人,永遠被蓋牌,不能看到疫苗採購的真相,大家可以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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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保存不是封存,王必勝說對了一半。但王必勝沒說的是,衛福部根據《文書處理手冊》決定疫苗採購合約的密等,是否違法?如何解密?!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根據《文書處理手冊》檔案密等由機關依檔案性質分類定之,衛福部有權決定密等,但不是亂訂密等,必須依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處理。我們從已知的各國疫苗採購公開透明的情況看來,不管衛福部對外國的採購或對國內高端疫苗採購,都沒有將合約與決策檔案列為機密的法律基礎。但是立院調閱到的疫苗採購合約(內容被部分遮蓋)顯示,衛福部的確與廠商簽署了「守密條款」,不過,這個守密條款有解除的但書,例如立法院要求閱覽。顯然簽署守密條款時,合約雙方顯然都清楚政府採購必須接受民意監督,所以才會有解除守密責任的但書規定。

這麼簡單的事情,由立院提出要求即可揭密。但陳時中卻與蔣萬安原地轉圈,而郭台銘早就公開疫苗採購價格。一樣是商業合約,有什麼神聖偉大機密不可侵犯?

真的要破解陳時中是否濫權違法,撕開畫皮的方法是要求衛福部公開決策公文與會議記錄,這些檔案才是關鍵。「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的基礎。不管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或者《文書處理手冊》還是《檔案法》,機關檔案都以公開為原則,機密之核定必須於「最小範圍內為之」,而且第三等級的國家機密檔案,都必須符合「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事項」才可以列機密,疫苗採購價公開,會損害國家什麼安全或利益?這絕對可以公開討論,而不是任由政府蓋牌。

20221023- 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23日出席2022台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挑擔奉飯主祭典禮。(柯承惠攝)
衛福部前部長、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資料照,柯承惠攝)

國家機密保護制度,不是政府的遮羞布;國家檔案的保存,更是人民有效監督政府的重要措施。前者要極小化,後者要極大化。所以,我主張公開衛福部疫苗採購檔案。所以,我主張國家各級單位的檔案數位化,全部永久保存。這一點都不困難!台北市政府是民選的市長,但與中央部會沒有什麼不一樣,都得遵守《檔案法》的規定主動公開已經屆期要公開的檔案。唯有如此才能解決過去被提過的各種陳年弊案。

最後,我主張政黨連坐。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公務員之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民眾損害,賠償義務機關可以向該公務員求償。而選罷法規定政黨連坐僅適用在貪污賄選等情況(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2條),範圍應再擴大。因為,缺乏準備卻放手讓疫情擴散導致上萬人死亡,沉痛地證明了這件事──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亡魂有靈,也會想知道真相。如果有政黨連坐,民進黨立委敢護航陳時中?請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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