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許多民眾以「人妖」拿來形容跨性別族群,且多數貶多於褒,讓社會或學校中,若遇到性別氣質、外型不符合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時,同儕、社會大眾習慣以「人妖」來戲謔、嘲諷,這次小禎被公開形容人妖,就是最好的實證。
「人妖」一詞不斷被負面使用,不論在就學期間、或出了社會,許多非屬主流性別氣質的他們,都曾經被這樣形容。許多人認爲「人妖」只是對跨性別者的一種代名詞,但實際上使用上,卻充滿負面與歧視意義,除此之外,其背後反映的,正是社會只有二元性別的世界觀。
以小禎被用「人妖」形容的例子而言,在短短的話語背後,除了顯見留言者潛意識中,對於男、女既定的刻板印象外,也驗證「人妖」一詞負面、歧視化的使用方式;即使社會想以善意包裝,合理化戲謔、嘲諷的用詞,但僅凸顯出社會多數仍被性別既定框架束縛,鄉愿的原諒言語霸凌,合理化不適宜的性別標籤。
且在台灣,除了「人妖」一詞之外,其實有許多民眾自恃的認為可以用「族群」來開玩笑,台灣雖向來以多元自居,許多人卻將「番仔」、「大陸新娘」、「外勞」⋯⋯作為玩笑的詞彙、冠上負面意義,這種玩笑不但不幽默、更顯示社會對「差異」的不尊重,
在歐美地區,這種從族群代名詞,轉為「嘲諷」、「歧視」化的案例也不少,如「Nigger(暫譯黑鬼)」就被視為歧視用字,除了消失於大眾文化中,許多已出版書再版時亦特別修正。這些「修正行為」不是為了「政治正確」,更是為了導正社會中「歧視」現象,雖有些人認為禁止這些詞彙過於矯枉過正,但社會中長期負面化使用,才將真正助長社會「霸凌」,同時讓霸凌者合理化自己的言行,進而沒有意識到自己歧視的行徑。
同性婚姻只是性別平權中的一小部分,同婚專法通過後不是結束,台灣平權運動現在才開始,因此公眾人物包含政治、演藝人員、KOL們,因為獲得更多的社會影響力,更應該要注重用字遣詞,帶頭尊重不同的族群與文化;而政府,不論在成人義務教育的路上,亦應給予相關的課程,負起社會溝通的責任。
一個多元社會進步的要素,是更多的「擁抱」、「尊重」,一起撕掉標籤,台灣才稱得起多元的美名,為了下一代有更自由且美好的生活,遊行之前,省視自己的言行,不要在無意之中,掉入了性別刻板印象的框架。
*作者為自由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