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單純只是以風險資本的回報分佈來看,其風險和預期回報是無法讓人接受的,理論上不應該作為一個資產類別在金融市場上存活下來。但今天風險資本確確實實是一個資產類別,大多數追求長期高回報率的投資組合都會包含風險資本,就像是哈佛校務基金一樣。這是因為風險資本是長期投資,其回報率和公開市場股票以及債券先天上就有較低的相關性,單獨投資雖不成道理,但放在投資組合中肯定是可以達到風險分散效益的 。
這麼高的風險要多少預期回報才合理?
前面我們提到哈佛校務基金上個會計年度在風險資本上達成的回報率為32.8%,這個回報大幅超越了他們原定目標的21.6%,因此在報告中被形容為表現「強勁」。但這個「強勁」是有道理的嗎?難道不是因為目標訂過低的結果?
由於風險資本回報率的高度不可預期性,傳統上投資風險資本的理由都是分散投資組合的風險,並沒有像公債或者上市股票那樣有大家或多或少公認的預期回報。傳統上早期投資(種子、A輪乃至於B輪)都會追求30%的年化回報率,哈佛去年剛好抵達這個門檻其實只是個巧合,30%比較像是風險資本家評估投資案時在腦袋中的抽象門檻。
但反過來說這個形式化的30%可以給我們一些概念: 30%年化回報率大約相當於在三年內價值翻倍,以六年來計算的話就是四倍(一般早期投資大約會在六到八年後出脫,如果屆時新創還沒有倒閉的話。)
讀者也許會說:三年兩倍和六年四倍聽起來不是很難啊!像Facebook這種不是都給了早期投資者上萬倍之類的回報嗎?
問題在於「實現回報」和「預期回報」的差別。
如果所有投資都是零風險,那麼投資二十間預期會在六年後四倍化的公司,就可以順利達成30%年化回報率的要求,但現實當然不是如此——事實上按照金融理論,零風險的投資只會拿到零風險回報率,而目前公認的零風險回報率是十年期美國公債,目前殖利率只有1.9%。
風險投資的特色就是風險非常高,舉例來說如果投資一百間新創公司,三年後出脫表現分佈如下:
其中現金倍數的定義是出脫持股時得到的現金總額除以最初投資時的現金總額,這是評估風險資本基金表現時常用的一項簡單指標。
我們可以看到雖然有24%的新創公司達到了前述三年兩倍的表現,更有1%達到了十倍的表現,但剩下75%全都倒閉了,血本無歸,基金整體的年化回報率可計算如下:
0.58 ^ (1/3) – 1 = – 16.6%
事實上,如果一開始投資一百家公司就全部瞄準三年兩倍回報的話,因為風險的關係,有可能最終基金表現就是這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