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雲,今年38歲,是單親媽媽。我沒有身份,來了英國3年多了。」這不是小說劇情,而是多年來白曉紅對自己的思想建構,這也是她第一次深入到性產業,當一名臥底記者。
「我是小雲」 臥底記者更接近真實
新聞記者通常被分為兩類,一類是凡事主張客觀中立者,另一類是不相信有中立,而白曉紅則屬於後者。
白曉紅出生於台灣,1991年後定居英國。過去在《衛報》擔任記者時,發生多佛港慘案與莫克姆灣悲劇事件,當時,有個中國人曾告訴她:「妳如果沒親身體驗,怎能真正了解我們的生活是怎麼過的?」這便讓她毅然決然要投入臥底採訪,從旁觀者轉變成參與者,希望透過「確實在場」,還原真實的社會景象。
回顧過去十多年的記者生涯,白曉紅笑著說,「我不知道怎麼回答」,因為從來就沒有想過會當一名記者。但是,會想深入到最底層去做暗訪工作,純粹是為了要接近真實,「想證實一些東西,確定你知道的東西是不是這樣」,且不是抱持著一種「採集新鮮材料」的心態,而是希望能讓社會大眾對於了解事件更加透徹。
「其實在決定要做臥底之前,你必須要有充足的理由。」而白曉紅並不將臥底記者稱之為「狗仔」,因為這個工作是需要更長時間、也更多勇氣的。
與一般的新聞採訪不同,臥底記者需要偽裝自己的身份,之後潛入到對方的生活中,進而採取更多資訊。白曉紅提到,其實在進入到那個環境裡,久了,不知不覺也就投入了,因為你並不會覺得自己在假裝、在扮演誰,因為你就是那個人,能從旁人對你的互動當中,告訴你就是「小雲」,自然而然的,就成為那個人了。
「我不是小雲」 其實我是一名記者
「其實暗訪得到的東西是最真實的,比你看到的更多。」白曉紅說,在決定每一次的臥底行動前,她都會先規畫一個完整劇情,包含自己的身份、年齡、來自於哪裡。不過,通常給自己的角色細節不會差別太多,只會將部分稍微修改,為的也是讓自己也方便記憶。
而在每一次的行動結束後,白曉紅也會主動將這些「受訪者」各別約出來見面,主動告知自己的身份,向他們解釋,為什麼這麼做、目的是什麼,並經過對方的同意後,才會將故事寫出來。
她回憶,有一次在和一位與她不錯的台灣女生表明身份後,對方非常地驚訝,一方面是因為高興,另一方面則是認為可以將一切都告訴她,覺得信任。但也有過對方仍不願接受事實的情況,白曉紅說,到現在「她還是叫我小雲,所以接電話的時候,還是聊以前的事,好像根本沒發生過」。
「現在沒有聯繫了,去年斷了,自己也忙著一些事」,白曉紅說,但這些她認識的女生,到目前多數都還沒有離開性產業,因為她們還是無法脫離低薪、負債的狀況,仍然在反抗與妥協中不斷循環,對於決定現實生活的環境沒有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