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日前報導科技部徐爵民部長說「將大幅調整現行一年約400億元科研經費分配,將著重在有助於促進社會、經濟、產業發展的科研計畫」,「台灣的科研經費運用應該要更務實,重點要放在解決與台灣社會、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的重要問題,而非打高空,只成為紙上談兵」,「部分對於台灣不重要的研究,將不再是科技部補助的重點」,「學界未來從提出計畫申請書的第一步就要調整,先確立要為台灣解決何種問題,問題要夠重要,科技部才會給予補助,不再追求只是堆積論文數量,希望從頭改變學術界的價值觀。」「包括物聯網、水資源開發、基礎通訊技術提升、機器人產業等,都是未來科研支持方向」。他「鼓勵學者專家解決對台灣社會、經濟發展重要的問題,因為這些問題我們自己不解決,沒有別人會幫我們。」
這是科技政策的重大轉變,不得不發表一點淺見。
國家投資學術研究,目的之一在於追求知識的社會效益(經濟、社會、健康、政策)。這是徐部長所說的,也是社會大眾最容易看的到的學術研究的效益,但這不是學術研究唯一的效益。
2013 年,美國學術促進會(AAAS)的會長 William Press 發表一篇文章(Science 342:817-822)說明政府為何以及如何投資科研。他說影響生產力的傳統因素(如土地、勞動力、資本)對於生產力的影響都是線性的,唯有科技會造成更多科技的發展,產生正向回饋,從而造成指數性的成長。這是為什麼政府以及企業都應該投資科技。
但是企業對於科技的投資只會求取短中期的回報,解決眼前的問題。唯有政府可以做中長期的投資,期待中長期的回報。長期研究,很多未必在當下有明確可應用的目標,但是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不斷的有極為重要的發現是起源於這些純從好奇求知的觀點出發的基礎研究。從豌豆、果蠅、大腸菌、酵母菌的研究中,發展出現代遺傳學、分子生物學,深入現代醫學的每個環節。抗生素、電腦、網路,全都源於基礎研究。
基礎研究所產生的影響是全球性的,所解決的問題非「台灣」一地所特有。雷射、網路、手機,皆非解決一時一地的問題而產生的科技,但其對全球的重要性及影響力無庸贅言。這樣的長期投資,即使知道可能有少數的成果會發揮極大的影響,卻不是一般企業會願意投資的,也就唯有靠政府才能對未來投資。經濟體規模小的國家,更只有賴於發展出關鍵性科技或破壞性科技,才有可能翻身成為經濟強國。此所以台灣政府應該對科研的投資,除了解決「台灣」眼前的問題,還應投資於基礎研究。
過去的國科會,現在的科技部,有各種任務導向的研究計畫,包括國家型研究計畫,是為了解決眼前的問題。徐部長所提幾項有迫切性的社會議題,應屬這類,也確實是本地的問題,必須有本地的解決方式。也有一般型計畫,由研究人員自行提出構想,其中應用與基礎研究都有,部分反映了某個領域的潮流,但並不由政府設定方向與目標。這兩類型的研究計畫(目標導向的專案型計畫、一般型計畫)大致維持一比一的經費配置。如果算上一般型研究計畫中的應用型研究,其實科技部預算用在解決實用問題上的經費比例頗高。我覺得關鍵是很多的應用研究的目標只在於論文發表,或是只列入研究成績表的專利,成就了老師個人的履歷表,而未能充分發揮其產業或社會效益。要促進這部分的實質社會效益,無須提高應用型研究的預算比例,只需在審查應用型研究成果時強調實質社會效益,而非論文數目。大學對於號稱做應用研究的老師的評鑑也應如此。
*作者任職於中研院分生所,曾任國科會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