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深夜,中國《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8月10日,香港國安警察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搜查《蘋果日報》報社,成為國際焦點。自此,他陸續面對一場接一場的審判。
黎智英面對的刑事案件,既有一些與《香港國安法》直接相關,也有一些牽涉遊行抗議或出版自由的其他案件。其中一些已讓他從拘留變成服刑狀態。
BBC中文利用以下一幅長圖,助你了解黎智英各案件的來龍去脈。
黎智英牽涉《香港國安法》案件時序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案第三次遊行
上百萬群眾上街遊行,抗議《逃犯條例》修訂案,「反送中」抗議浪潮全面爆發。黎智英當天走在主辦單位民間人權陣線領頭隊列。
黎智英訪美
The arrest of @JimmyLaiApple in Hong Kong is deeply offensive & an affront to freedom loving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When I met w/ Jimmy Lai @WhiteHouse, I was inspired by his stand for democracy & the rights & autonomy that were promised to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by Beijing.
中共官媒標籤黎智英「現代漢奸」
中共《人民日報》旗下小報《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指控黎智英與民主派元老李柱銘等人是「典型的現代漢奸」。8月13日,官方新華社再發文指責各人是「亂港頭目」。
黎智英大宅遭縱火
黎智英位於九龍大宅遭投擲汽油彈,黎智英並未受傷。10月13日,黎智英二子黎耀恩持股的三家餐廳遭潑油漆。
韓國瑜:黎智英「把台灣弄得腥風血雨」
台灣舉行總統選舉電視辯論,中國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公開指責黎智英把《蘋果日報》與《壹週刊》引進台灣,「把台灣弄得腥風血雨」。韓國瑜挑戰民進黨籍蔡英文連任總統失敗收場。
黎智英因恐嚇、非法集會被捕
黎智英、民主黨元老楊森與支聯會高層成員李卓人清晨被捕。三人涉及2019年8月31日集會,被起訴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另被起訴在2017年「六四」集會上恐嚇敵對報紙記者,後來被裁定無罪。
黎智英再次被捕
黎智英與李柱銘、李卓人等15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捕。警察指控各人涉嫌組織及參與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未經批准集結,落案起訴各人。
在港中國官媒曝光「力高案」
直屬中國中央政府駐港機關的《大公報》指控黎智英在壹傳媒總部內運營其個人名下的秘書公司力高,涉嫌違反與特區政府香港科技園公司訂立的地契。
中國全國人大決議草擬《香港國安法》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3屆第三次會議閉幕,通過制定《香港國安法》決議,交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立法,再直接加入香港《基本法》附表三頒布實施。
《蘋果日報》推出英文版
《蘋果日報》推出英文版,透過網站與手機應用程序提供新聞,並邀約專欄作家撰寫評論文章。創刊當天中文版以《【打國際線】《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為題發表宣傳稿。
黎智英與支聯會等疫下「六四」點燭光
香港警察以新冠病毒病(COVID-19)疫情為由,首次禁止「六四」燭光晚會。黎智英與多名支聯會常委依舊到維多利亞公園,後被起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香港警察首就力高案搜查
香港警察商業罪案調查科搜查灣仔一處辦公室,調查力高顧問公司不當使用科技園公司補貼土地指控。
中國頒布《香港國安法》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深夜簽署公布,即時生效。
國安警察拘捕黎智英,首次搜查壹傳媒
黎智英與壹傳媒多名高層被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拘捕,超過200名警員來到壹傳媒總部暨《蘋果日報》報社搜查,兩天後方獲准保釋。期間壹傳媒在香港交易所股價暴漲。
「毒品調查科」偵辦壹傳媒股價波動
香港警察拘捕15人,稱他們疑似操控壹傳媒股價,涉嫌串謀詐騙與洗錢罪名,當中並未包括黎智英。偵辦此案的單位是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
國安警察接辦力高案,搜查辦事處
黎智英就2020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出庭之際,黎智英位於九龍觀塘的一處辦公室遭警察搜查。《蘋果日報》稱該處為力高公司辦事處,香港警察證實搜查由國安處執行,意味著案件已由國安處接辦。
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捲入拜登情報造假案
美國總統大選投票日臨近,全國廣播公司(NBC)披露一份指稱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Joe Biden)兒子亨特·拜登(Hunter Biden)與中國有利益聯繫的調查報告涉嫌造假。《蘋果日報》其後承認與黎智英的私人助理馬克·賽門(Mark Simon)有關。
國安警察起訴黎智英欺詐
黎智英12月2日依令到警署報到後被扣查,翌日被落案起訴欺詐,帶到法院提堂。控罪書證實案件由香港警察國安處偵辦,案件提堂也由國安法指定裁判官聆案。黎智英被拒絕保釋,收押候審。
警察加控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罪
正在還押的黎智英成為被起訴《香港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一人。該罪行可判處最高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黎智英獲保釋候審 演變成終審法院訴訟
香港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保釋候審,律政司向終審法院上訴。中共《人民日報》發表網上評論文章,質疑香港法院無力管轄,提出中國中央政府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有權介入,即行使管轄權接管案件偵查,交中國最高檢察院指定檢察機關,再由中國最高法院指定法院審理,整個過程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進行,不再適用香港特區法律。
12月31日,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上訴,期間黎智英須恢復收押。
2021年2月9日,終院裁定律政司勝訴,黎智英繼續還押候審。
英國律師辭任黎智英集會案外包檢察官
英國御用大律師大衛·佩里(David Perry QC,現David Perry KC)向香港特區律政司辭任黎智英等人2019年8月18日煽惑參與非法集結案的外聘檢察官。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留意到英國多家媒體針對佩里作出攻擊,對此感到驚訝。
此前,英國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藍韜文)形容佩里受聘「就像一名僱傭兵」。
中國主管香港事務官員要求嚴懲黎智英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出席官方智庫研討會時,點名黎智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三人為「反中亂港分子當中的極端惡劣者」,要求「依法給予嚴懲」。有關演講稿在3月1日由中國中央級國有企業名下雜誌《紫荊》刊登公開。
黎智英一天兩案判囚14個月
香港區域法院裁定黎智英等人在2019年8月18日維多利亞公園流水式集會案中「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另黎智英就在同年8月31日遊行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認罪,同時審理兩案的法官胡雅文(Judge Amanda Woodcock)對黎智英分別判囚12個月和8個月,合併執行14個月監禁。
港府凍結黎智英財產
時任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援引《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頒令凍結黎智英財產,包括其壹傳媒股份,價值約3.49億港元(4494萬美元;2.89億元人民幣;12.7億元新台幣)。
黎智英被加刑至20個月
黎智英等人承認在2019年10月1日中共建政70周年當日遊行犯有「未經批准集結」罪行,同樣由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判刑。黎智英獲刑14個月,部分合併此前刑期,共監禁20個月。
美國半官方基金嘉獎黎智英
根據美國國會決議成立的共產主義受害者紀念基金會(Victims of Communism Memorial Foundation)向黎智英頒發該組織最高榮譽獎項杜魯門—里根自由獎(Truman-Reagan Medal of Freedom)。
國安警察二度搜查壹傳媒並凍結資產
香港警察國安處清晨出動500警員與探員搜查壹傳媒總部暨香港《蘋果日報》報社;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凍結《港蘋》三家關聯公司與1800萬港元資產。五名壹傳媒編採高層被捕,其後增至八人。
香港《蘋果日報》與《壹週刊》停刊停運
因資金緊絀和編採員工相繼離職,壹傳媒董事會決定即時結束營運。香港《蘋果日報》當晚完成出版6月24日報紙後停刊,已數字化的《壹週刊》於子夜停止運作。
法院頒令壹傳媒清盤(清算)
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9月引用《公司條例》,以「公眾利益」為理由,向高等法院申請將壹傳媒清盤獲准。代表政府一方的律師在法庭上指出,壹傳媒虧損達2.47億港元,無形資產值6.58億港元,拖欠職工工資1.2億港元。
黎智英與原《港蘋》職工獲新聞自由獎
世界新聞出版協會(WAN-IFRA)向黎智英與香港《蘋果日報》編採人員頒發自由金筆獎 (Golden Pen of Freedom Award)。
2020年「六四」集會案黎智英有罪
香港區域法院裁定黎智英在2020年「六四」週年當晚「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判監14個月,但與既有刑期同期執行,即仍為20個月監禁。
台灣文化部要求《台蘋》拒絕執行香港清盤令
台灣文化部聲明,要求除非香港法院委任的清盤人向台灣法院聲請並裁定同意,否則台灣《蘋果日報》應拒絕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盤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並宣布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台蘋》「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
黎智英與《蘋果》編採高層被加控煽動罪
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勢力」案件在法院提訊時,檢察官提出加控《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涉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前至《蘋果日報》停刊為止所發表的文章。
《台蘋》停擺
壹傳媒遭香港特區政府清盤後,台灣資產變賣處置陷入法律爭端。潛在買家,新加坡商人潘杰賢出資另起爐灶,已數字化的台灣《蘋果日報》(蘋果新聞網)「暫停更新」,大部分員工轉場新平台。至此壹傳媒所有媒體業務結束。
黎智英獲准僱用英國大律師出庭
香港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以「專案認許」方式僱用英國蒂莫西·歐文御用大律師(Timothy Owen KC),在「勾結外國勢力」案中為其出庭辯護。其申請遭特區律政司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反對,大律師公會提出上訴。
《蘋果》勾結案六編採高層認罪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與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官裁定全部被告還押,待該案黎智英部分審判結束後再量刑。
港府阻黎智英僱英大狀終審敗訴 特首提北京「釋法」
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反對黎智英僱用歐文御用大律師(Timothy Owen KC)的上訴許可申請,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向北京提交報告,請求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就《香港國安法》「釋法」,澄清沒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律政司向法院提出延期開審黎智英「勾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