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學位論文抄襲源自教育部之怠惰,學生也是受害者

2022-12-16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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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見圖)在演講中提到:「學界『需paper孔亟』,對教授來說,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給學生題目」,此言實已點破碩士論文為獨立研究,學生須負全責的假象。(資料照,蔡親傑攝)

國立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見圖)在演講中提到:「學界『需paper孔亟』,對教授來說,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給學生題目」,此言實已點破碩士論文為獨立研究,學生須負全責的假象。(資料照,蔡親傑攝)

國立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在演講中提到:「學界『需paper孔亟』,對教授來說,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給學生題目」,此言實已點破碩士論文為獨立研究,學生須負全責的假象。聯合報轉載論壇討論「能不能畢業99%都掌握在指導教授身上」,以及網友的留言「進研究所最重要的大概就是要跟對教授」、「看來很多人都低估了跟到爛指導教授的嚴重性」、「不是每個大學生都知道真正研究所教授的權力有多大」、「遇到垃圾教授路過…第四年中」、「應該是『百分百』都掌握在你指導教授身上」,亦證實論文的良窳實受指導教授左右。將抄襲責任歸咎於學生忽略也是受害者之事實。本人的經驗與管校長、論壇同儕之論點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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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幸進入台中某國立大學碩士學位學程,主任於新生說明會即開宗明義:「論文不重要,做人最重要。」真的,這個學程沒在教學生寫論文,而在教學生學做人。學生承主任之命買手搖飲,向主任請款,主任回:「這還要跟我要錢。」時(高虹安是不是也跟到這種老師?),就摸摸鼻子認了;跟在職同學同班課程,在職的沒上課,報告交不出來,主任要同學幫忙寫,因為以後求職可能需要這些在職的幫忙,就是用當時的代寫換未來的人脈。在職生被同意以代寫交差,一般生沒受過論文撰寫訓練,也沒時間同時完成自己與在職生兩份報告,還被要求代寫,結果當然都是用抄的。老師也知道報告是大家抄,但也沒「指導」,大家就一路抄到畢業,在職生使用代寫的論文也就順理成章,大家見怪不怪。

抄襲有問題?從碩班環境而言,答案是沒問題。這個碩士學位學程總共有3位專任老師,每一位都抄襲,還抄很大。主任抄到被檢查官提告,私下和解結案,全校皆知,但學校卻說不構成抄襲。所以只要抄得不比主任多,就不會有事。另一位老師也是抄,還很天真地將所有的「熟悉度」改成「知曉度」,相似程度就低於抄襲標準值。這位老師送主任一篇論文純掛名,殊不知這篇論文也是抄來的。

第3位老師的論文抄襲也是奇葩。該老師的學生直接剪貼數頁老師的博士論文,但老師完全沒表示不妥,不知老師認為抄襲沒問題,還是老師自己的論文也是抄的,所以不知道自己寫了什麼。該老師其他論文也出現抄襲,而且這些抄襲的論文還是老師跟老師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合著。當所有的老師都在抄,當學校不認為這些老師的抄構成抄襲,當老師不表示抄來的報告與論文不妥,最後指責學生抄襲不對,顯然有欠公允。

教育部同意成立學校,授權學校執行研究、教學、評量,執行的過程造成學生抄襲論文,教育部卻雲淡風清說這是個案,這是大學自治,完全無視教育部具有監督之責任。大學不正是摸透教育部這種推拖拉的醜態,所以敢放任教師抄襲。當老師欠缺學術能力、學校不願汰除劣師之機制、教育部逃避監督與糾正學校之責任,老師、學校、教育部共同建構抄襲修煉場,不幸踏入這個修煉場的我們在符合修煉場畢業資格後,卻被指責抄襲,要砍掉重練,真叫人情何以堪。更何況,就算砍掉重練,也是再次進入抄襲修煉場,再次抄襲。

如果大家真的認為必須解決抄襲問題,先要解決教育部。教育部遇到問題,就推給學校,學校沒上級管自然會無法無天。無法無天的學校由教授自治,當然更加為所欲為。為所欲為的教授自然認為可以一手遮天,可以無視學術倫理。我們抄襲,縱使不法,也非所願。與其認為抄襲的我們是偷雞摸狗之輩,毋寧視我們是這個失能學術體系下的受害者,教育部怠惰、失職下的受害者。

*作者為國立大學碩士、餐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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