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贏了!」RCA受害員工激動泣訴

2015-04-17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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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纏訟十餘年,RCA判賠受害員工5億6千萬。(林韶安攝)

15纏訟十餘年,RCA判賠受害員工5億6千萬。(林韶安攝)

「我們贏了!」纏訟十餘年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傷訴訟案今(17)宣判一審結果,最終判決美商RCA、法商湯姆笙公司須賠償RCA受害員工及家屬5億6445萬元,RCA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致詞時激動地大喊工人終於贏了,數度哽咽落淚而語塞,最終更與戰友相擁痛哭。自救會表示對於判決結果「雖不滿意但必須接受」,並強調這並不是戰鬥的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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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公司於1969年來台設廠,RCA在台設廠期間長期挖井傾倒有毒溶劑,導致廠區土壤及地下水嚴重汙染,並造成上千名離職RCA女工罹癌,死亡人數高達200多人。1999年,RCA受害工人成立「RCA員工關懷協會」,展開長達16年的漫長訴訟之路,期間經歷RCA公司脫產、考慮打跨海官司及程序理由等等挫敗,於2014年向RCA及子公司求償27億,而在2015年得到一審獲賠5億6445萬元的宣判結果,雖判賠金額遠低於求償金額,但也開了確立工殤因果關係的先例。

上午11點多,RCA自救會聽完一審宣判後,拉著印有已逝世RCA女工照片的布條,老員工們一起高唱自救會抗爭歌曲「美麗的花朵」。自救會理事長劉荷雲隨後發表感言,她拿起麥克風對第1位出庭作證的罹癌戰友黃春窕說「阿窕,我們贏了!」她說罹癌許久的黃春窕因沒有勇氣聽判決結果而不敢來到現場,現在她就要在這裡向所有工人姊妹高喊「我們贏了」。

雖然勝了 天上員工已經看不到了

「在天上的員工已經來不及…」她說過去每個診斷證明都沒辦法反映每個員工及家屬多年來所受的折磨,而判決金額雖然不能彌補真實的傷害,但至少證明RCA確實造成汙染且必須付出代價,但她認為法院要RCA付出的代價並不足以代表公平,呼籲政府應拿出態度對於無良企業家以懲罰,她也數度謝謝學者、律師及各個團體支持讓自救會得到今天的結果。

發表感言過程中,劉荷雲拿著講稿的手微微顫抖,好幾次語塞哽咽,最終更是難掩激動情緒與工傷協會成員林岳德相擁痛哭。年輕的林岳德雖非RCA員工,但在工殤協會工作的過程中親自拜訪527個員工及家屬,一一訪問並完成305份的問卷,陪著女工一路走來的他數度情緒激動眼淚決堤,對於媒體的訪問則靦腆地表示自己只是志工,很謝謝今天的判決結果。

而另一位於RCA工作22年的女工楊春英說過去自己的小組中,8個同事都有重大疾病,而自己則曾流產3次,並有1個小孩夭折,看著罹癌戰友所受的痛苦,她一直都抱持著逃避心態不敢作完整身體檢查,「很痛,真的很痛」,她說今天之前並不敢對判決結果抱太大期望,但只一直告訴自己「要贏一定要贏」,「因為有錯的是他們不是我們」。

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RCA)1967年來台設廠,期間違法傾倒一級致癌物,嚴重影響土壤和水源,並造成員工罹患癌症,受害員工組成自救會,經10餘年纏訟,台北地方法院17日宣判自救會勝訴,RCA、法商湯姆笙公司須賠償5億6445萬元,自救會受害人在現場合唱歌曲《美麗的花朵》,滄桑的嗓音感動無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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