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競總主委涉賄,苗檢提當選無效 鍾團隊:被告與鍾無實際往來

2022-12-20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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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20日對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提當選無效之訴。(資料照,鍾東錦競選總部提供)

苗栗地檢署20日對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提當選無效之訴。(資料照,鍾東錦競選總部提供)

苗栗縣大湖鄉陳姓男子涉嫌賄選被檢方起訴,陳男在選舉期間兼任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無黨籍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聯合競選總部主任委員,苗栗地檢署20日對鍾東錦提當選無效之訴。鍾東錦辦公室透過回應表示非常遺憾,苗栗地檢署再次淪為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工具,完全喪失司法機關應有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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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檢署20日發出新聞稿表示,14日偵結起訴首宗「四合一」現金賄選案件,其中部分賄選範圍同時包括苗栗縣長、大湖鄉長、大湖村長與大湖鄉民代表。在斟酌相關法規與法院判決後,於20日針對鍾姓苗栗縣長當選人、謝姓及林姓大湖鄉鄉民代表當選人、傅姓大湖村村長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鍾東錦辦公室回應表示,感到非常遺憾,因為苗栗地檢署再次淪為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工具,完全喪失司法機關應有的獨立性。此次被地檢署起訴的陳姓被告,雖在地方基層選舉期間掛名擔任聯合競選總部主委,但與鍾東錦並無實際往來,且陳男已在偵查中明確表示沒有幫鍾東錦買票,並強調縣長選舉不可能買票,此亦為地檢署於前次記者會清楚表示與候選人無關,沒想到檢察官竟不予採信,更未秉持無罪推論之原則,且未記取4年前對通霄鎮長胡亂起訴賄選及提當選無效,最後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及當選有效。

鍾辦批評,地檢署故意曲解各當事人之陳述,故意入人於罪,利用司法迫害人民,明顯企圖藉此影響選舉結果,嚴重侵害中華民國民主法治之人權,鍾東錦辦公室將委請律師,除依法提出答辯維護權益外,亦將蒐集相關證據證明地檢署濫權及為特定政黨服務之情事,並一併向監察院檢舉表達嚴重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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