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真是見鬼了!葉明潭局長敢設計蔣月惠議員?

2018-07-2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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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鏡周刊》報導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咬警事件」,如果不是「業配文」,就是受託出來帶風向、轉移責任。(資料照,截圖自張祐銓臉書影片)

作者認為,《鏡周刊》報導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咬警事件」,如果不是「業配文」,就是受託出來帶風向、轉移責任。(資料照,截圖自張祐銓臉書影片)

我不認識葉明潭,第一次是前幾天的高階警官調動發布名單,直轄市分局長中有很多人調一般縣市的副局長,只有葉明潭一個人調屏東縣警察局長,格外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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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鏡周刊》報導:「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日前因抗議縣府爭地拆屋,她在被勸離時咬傷女警,事後特地帶著花束到警局道歉,屏東縣警察局局長葉明潭不顧縣長潘孟安交代要『妥善處理』,反而看高不看低,認為她是沒有背景的議員而將她晾在一旁。蔣月惠自覺受辱,在警局大廳放聲大哭,還有不少人拿出手機拍下這幕狼狽場景,縣警局上下卻無一人阻止,讓來往民眾看議員笑話,對於議員的道歉也不願接受,只有公關室主任黃榮山到場,對於議員送上的花束也沒有收下,蔣月惠只能難堪離場,勢利嘴臉引發公憤。」

這篇文章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或者精確點說99.99%,人生總有意外!),如果不是「業配文」,就是受託出來帶風向、轉移責任,甚至是「置入性行銷」!

從警30餘年,看過很多警察轉行到諸如鄉鎮市公所或縣市政府,我的感想是,警察跟其他公務人員比起來,專業能力不見得有,但為人處事的態度與手腕幾乎都會比較高明些,尤其是有當過分駐派出所主管者更是如此。葉局長之前的分局長職務更是繁瑣不堪,以這樣的歷練又可以脫穎而出,能力與處事態度絕非一般的機要人員、政務官可比!

我常說:「只有不聽話的警員、所長,沒有不聽話的分局長,更沒有不聽話的局長與署長!」同理:「只有不聽話的檢察官,沒有不聽話的主任檢察官,更沒有不聽話的檢察長!」

一個再小牌的議員到警察局,局長絕無可能冷淡對待,因為其他議員會有「兔死狐悲」的感覺,一定會群起而攻之,除非是縣市長或警政署長明示、暗示授意如此處理。畢竟議員對警察局長只是監督,當然要絕對尊重,但縣市長及署長警察局長則是直接指揮,甚至任免,兩者衝突時,當然必須聽縣市長、署長的!

如果由本人來還原這個事件的真相,應該是蔣月惠議員平常勢孤力單,惹人(尤其是縣長及縣府團隊)討厭,苦於找不到理由打擊,所以「咬警」事件發生後,潘孟安縣長交代葉明潭局長藉這次的妨害公務及傷害案來好好修理一下蔣議員,反正本來就是孤鳥,根本不可能會有其他縣議員會站出來聲援蔣月惠。不料蔣月惠議員的背景資料經過網路與媒體報導、傳播之後,迅速蔓延成一股沛然莫之能禦的支持聲浪!情勢發展出乎潘孟安縣長的預料,於是不得不棄卒保帥,將所有責任全部推給葉明潭局長!

20171129-屏東縣長潘孟安29日出席民進黨「看好台灣幸福相連」2018執政縣市長連任記者會。(顏麟宇攝)
作者推測,「咬警」事件發生後,屏東縣長潘孟安縣長交代葉明潭局長藉這次的妨害公務及傷害案來好好修理一下蔣議員。(資料照,顏麟宇攝)

葉明潭局長這時候能說什麼?難道站出來說明事情原委,把潘孟安縣長咬出來?果真如此,固然可以逃過這次風暴,但大概就得準備退休了!所以最聰明的作法當然是吞下這個苦果,擔下這個責任,最嚴重的後果就是下台謝罪,調往警政署當警政委員。

民主進步黨蔡英文政府跟馬英九絕對不同,馬英九是嚴以律己,寬以對敵,民主進步黨則是絕對護短!看看陳菊市長時因高雄氣爆案引咎下台的4個高級官員(副市長吳宏謀、工務局長楊明州、水利局長李賢義、捷運局長陳存永),幾個月之後風頭過了,通通官復原職,甚至高升,吳宏謀現在已經是交通部長。再看看因為「815大停電」下台的陳金德現在是宜蘭縣長,所以只要勇於承擔,民主進步黨蔡英文政府決不會虧待你。將來論功行賞,葉明潭一定調任更大的縣市局長或更高升,運氣好的話,北農總經理或其他公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也有機會,那就更是妙不可言了!

因此,我們可以說,民主進步黨蔡英文政府又為台灣立下了典範:只要出事,人人爭著出來承擔責任,甚至還為此大打出手,這真是民主制度責任政治最佳的詮釋啊!

*作者為雲林縣警察局台西分局勤務中心主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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