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報導,經濟部投審會表示,RCA(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在台灣的資本額有10多億元,足以支應被害人的求償。
RCA員工自救案纏訟10多年,台北地方法院17日判決RCA等公司應賠償新台幣5億6000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外界關心,RCA受害人雖然勝訴,但最後會不會仍拿不到賠償金?投審會官員表示,RCA留在台灣的資產應該還蠻多的,因為就資本額來看,該公司就有10多億元,中間雖然該公司有想要辦理減資、個人股東想要轉讓,但投審會從來沒有准過,因此應足以賠償被害人。
官員表示,由於後續訴訟、賠償還未處理完,因此目前還未准許RCA撤銷在台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