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疫情嚴峻期間,新北中和2歲男童恩恩不幸確診離世,恩恩爸苦追真相。對此,監察院調查後,今(27)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恩恩案發生「政府失靈」效應,監委趙永清、葉大華、蘇麗瓊提案糾正衛福部與新北市政府,促請確實檢討相關缺失,強化兒童緊急醫療應變措施。
恩恩案選後仍持續發酵,恩恩爸曾請求國家賠償案,但新北市府法制局皆認定不成立;對於此案,監委在今年8月時主動介入調查。監察院今發布新聞稿指出,恩恩緊急送醫案,家屬遵循政府防疫政策規定,卻未能獲得有效之緊急醫療救護,有違兒童權利公約第24條、聯合國COVID-19針對兒童之指引及國內關於兒童健康照護權之相關法律規定意旨。
監院指出,4月14日,恩恩罹患新冠肺炎出現發燒、意識不清等症狀,家屬聯繫新北市中和區衛生所未能接通,後撥打1922防疫專線及119請求緊急送醫,然救護車抵達時,距離第1次進線119已隔約81分鐘。家屬質疑新北市府自創規定、衛生單位無專人處理導致延誤送醫,且事發後企圖掩蓋真相。
對此,趙永清、葉大華、蘇麗瓊申請自動調查。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於本年12月21日通過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指出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均未善盡職責,故糾正衛福部與新北市政府,並促請該等機關就兒童緊急醫療救護相關問題落實檢討改善。
監院報告進一步提到,就「國家或政府機關之職責義務」而言,人民遵循政府防疫政策規定,卻未能獲得有效之緊急醫療救護,發生「政府失靈」效應,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均難卸其責。監察院職司糾正權,為促使防疫政策規劃優先重視兒童最佳利益,並促使執行部門強化危機應變及協調整合能力,爰「對事糾正」、「不對人究責」。
監院:衛福部應改善制度面、難對市府「個人」課責
調查報告指出,恩恩案誠屬憾事,然對台灣醫療帶來諸多正面影響,促使衛福部亡羊補牢,修正放寬緊急自行就醫條件、明訂兒童重症警訊症狀、制定臨床治療準則、開設學齡前兒童就醫綠色通道等改善措施,保護許多兒童生命。請衛福部以本案為鑑,持續深入檢討緊急送醫過程中突顯之各項問題,於制度面根本改善,強化兒童緊急醫療應變措施;並請該部追蹤關懷受創傷之家屬,給予必要之支持。
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就「機關職責」而言,於本案緊急送醫之行政程序、行政效能上確有諸多應予改善之缺失,相關兩局處未能有效聯繫,應予檢討。惟該府消防與衛生機關第一線處理人員長期肩負防疫重責,又查本案錄音譯文顯示,該等人員接獲進線後已進行處理,醫學專家於本院諮詢時認為,尚難對「個人」課以怠失之責。請新北市政府確實檢討改善執行面相關問題,避免爾後再生類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