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卿觀點:別讓文創變成「殺三士」的桃子

2015-04-2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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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這個關於漢字的例子只想說明,沒有創意,就談不上文創,更不必說產業,文化創意產業最關鍵點還是在中間那兩個字。至於文化,不必自我設限,處處可以找到創意的題材,中國古代也好,台灣現代也好,只用點心思,必然找得到空間。

再舉例好了,台灣民眾大都知道「雲州大儒俠史豔文」,而它的原型卻來自於清代章回小說「野叟曝言」裡的主角文素臣,黃海岱堪稱是文創的老前輩了,因為他的創意,因為後代的持續,發展出「霹靂」這麼大的一個產業出來,目前仍受年輕人喜愛,但有幾個年輕人讀過文素臣做過什麼事?再說現代電影「大稻埕」吧,它的故事架構是當代人可以走進一幅畫裡的老時代去生活去遇見愛情,這創意源頭不正是《聊齋誌異》裡的那篇《畫壁》?

 

(哈利波特不但有小說有電影還有電玩。)

說完「文化創意」這四個字,再說「產業」這兩個字,簡單的說,可以成為一種營利事業才可稱為產業,關心文創的人最常講的例子就是《哈利波特》,說它是成本最低的文創產業,英國作家J.K.羅琳到咖啡廳一坐,一杯咖啡,即創造出這麼奇幻的故事來,它所帶出來的利潤有多少?從出版產業走到電影產業,這是典型的文化創意產業了。

不是只有外國月亮圓,台灣常被舉的文創例子就是蔡志忠的漫畫,他把創意投進到四書五經,甚至佛經裡頭,他的漫畫在兩岸印刷量,恐怕多到難以統計了,雖然只是個人創作產業,但是這種古典變成當代的概念,卻有無窮的可能,蔡志忠想創造一種多元產業,並不困難。

個人創作可以成為文創產業,集體創作當然也可以。2004年上海文藝出版社結合了三十幾位歷史學者,以人物故事的方式編寫了一套十五冊的《話說中國》,兩跨頁一則故事,一千五百多則故事配上三千多幅彩圖,讀者閱讀之際,添增了歷史視覺想像空間。中國歷史這一類書籍,抄來抄去,汗牛充棟,但這套書在寫法與編排卻另有新創意,它符合了現代人的閱讀需求,它尚未出版之前,美國《讀者文摘》即簽下海外版權,出版後的銷售量被形容是奇蹟,因而被大陸推為當年度最成功的文創產業。

以上種種實例,目的想告訴爭論中的政府官員們,你們在吵的只是「產業」兩個字,至於「文化」是什麼,「創意」是什麼,彷彿都不是你們關心的重點,偏偏可以確定的是,沒有文化創意,就沒有這個產業,那麼你們還在吵什麼?至於「我就是文創」這種話,還是少講吧,真正有文化創意素養的人,反而不敢如此肯定自己「就是文創」,因為他只顧謙虛地研究創作,不懈地吸吮古今文化,這種人,往往忘了自己就是文創者,所以不會捲入「一桃殺三士」的紛爭裡。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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