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21日表示,將提高台北市勞工基金補助,加強勞工保障,台北市生活費較高,當勞工碰上訴訟時,才能保障勞工在訴訟期間的基本生活開銷。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近來民生物價不斷提高,官司時間冗長,訴訟地位又不平等,對勞工的經濟、家庭、生活都是不小的負擔,調高補助金,有助於減輕勞工朋友在訴訟期間的經濟壓力。
勞動局表示,補助辦法修訂後,勞工每個月可以領基本工資的1.2倍,為2萬3128元;補助期限也從過去每一審補助不超過6個月、累積最長1年,改為不超過9個月、最長2年;工會幹部則改為不超過1年,累積最長補助3年,預計5月上路。
台北市政府在2001年成立「勞工權益基金」,幫助勞工透過司法替自身爭取權益,若勞務提供地在台北市,或勞資爭議發生時設籍台北市滿4個月以上,遭雇主不當解僱、關廠歇業、發生職業災害或是重大勞資糾紛而進入訴訟程序的勞工,都可以申請訴訟補助。
勞動局表示,勞工權益基金開辦至今已14年,補助共625件案件,受惠勞工有3520人,補助總金額為6219萬餘元。若補助增加,市府每年將多支出191萬8622元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