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2021年騎機車行經豐原區翁子派出所,發現有騎士違規停車在人行道,便下車拍照想檢舉,沒想到派出所員警隨即衝出來,並連開林男2張罰單。原來,林男拍照時,也將機車騎上人行道,且他還被查出,早在10多年前就被吊銷駕照,卻仍騎乘機車。事後林男以「經年累月被違法攻擊」等理由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最終裁定駁回。
根據判決書,林男駕照10多前就被吊銷駕照,但2021年10月25日晚間他仍騎乘機車外出,行經翁子派出所時見前派出所前人行道有汽、機車違停,便騎車上人行道後,下車準備拍照檢舉,不料派出所內員警見此馬上衝出來,質問他為何違規停車,並在過程中發現他駕照被吊銷一事,因此連開2張罰單,罰款6600元。
事後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理由是他為了檢舉違規停車,才將機車停放在人行道,過程時間不到1分鐘,更強調自己遭到「經年累月被違法攻擊」;不過苗栗地院,林男駕照被吊銷、違停人行道均屬實,因此判林男敗訴。林男不服再提上訴,稱「國家將他當提款機」,遭執法機關暴力對待,然二審法院認為,林男抗告並未具體說明一審如何違反法令,因此駁回抗告,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