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被台大國發所同學、調查官余正煌指控抄襲論文,台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余正煌委任律師張祐齊透露,林智堅的論文沒有引註、余正煌的論文卻有,是因為余正煌當初怕被抄襲,才把論文初稿的引註拿掉。對此,林智堅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12日透過委任律師陳昱龍代發聲明書駁斥,張祐齊的言論顯然與事實不符。
陳明通聲明指出,針對12日媒體報導,余正煌先生委任律師表示,當初余正煌把論文初稿寄給陳明通時,刪除引註部分,所以陳明通寄給林智堅時,或許林智堅抄的時候沒有注意,才沒發現引註問題,可證林智堅抄襲事實非常明顯。此等言論顯然與事實不符。
陳明通聲明提到,陳明通於2016年1月5日,以電子郵件寄送論文寫作底稿及格式予余正煌參考,檢視余正煌最近向法院所提證據,當年1月28日的論文進度,陳明通發現在論文最核心的研究設計部分根本毫無進度,仍停留在當年1月5日陳明通交付余正煌的論文寫作底稿階段。
陳明通:余正煌只是增加文獻檢討並引註
陳明通聲明指出,2016年2月1日,林智堅的研究計畫在陳明通的指導下已完成雛形,從1月28日到2月1日,仍屬該領域初學者的余正煌不可能在短短2、3天完成研究設計寫作,更沒有交付或email其論文最新進度,陳明通更無從、無理由將余正煌的檔案寄給林智堅,所謂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完全不是事實。
陳明通聲明提到,2016年2月中旬,余正煌曾找上陳明通,陳明通把2月1日林智堅已完成雛形的論文計畫給余正煌參考,事後從余正煌同年3月8日寄給陳明通的研究計畫,以及最後的論文,在研究設計這部分絕大部分皆來自林智堅2月1日的內容,只是余正煌增加點文獻檢討,並引註,「這是因為本人鼓勵余正煌先生進一步發揮的結果。」
陳明通:余正煌刪除引註,與一般經驗與論理法則相悖
陳明通聲明強調,研究生寄送論文電子檔給論文指導教授或師長時,為求論述正確性及確認依據,依常理應寄送完整論文電子檔,但余正煌委任律師提及余正煌會先自行刪除引註,卻完全未見其有任何舉證以實其說,不僅難以理解,更與一般經驗與論理法則相悖。
陳明通聲明表示,上述提及的相關證據與公證書,陳明通已經交付林智堅委任律師提出,謹供法院審理,以釐清並還原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