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土地,且在土地上執掌權力,這樣的羅馬主教和他的土地,在我們亞洲語境中,常概稱為教皇及教皇國。教皇國自西元781年持續運作到1870年,長達近1100年。
教皇國在1870年義大利民族統一者佔領羅馬城後,有名無實。喪失教皇國多數領土的教宗,退守梵蒂岡城內,足不出城,史稱「梵蒂岡之囚」。直到1929年,教宗庇護11世與墨索里尼政府達成協議,由義大利承認聖座基於梵蒂岡城(Vatican City)建立梵蒂岡城國(the Vatican City State),聖座的領土,才重獲法理依據。
日後,各國多尊重教宗與義大利政府達成的協議,並為區分過去教皇國與現在運作中的聖座,統一稱呼為聖座(the Holy See);而對羅馬主教,則尊重教宗為天主教會唯一最高領袖,稱為教宗。
1870至1929年間,教皇國因為喪失近全部領土,在西伐利亞體系下,有些國家認為教皇國已經滅國,與教皇國的外交關係有名無實。
然而在這期間,為天主教會及教宗辯護的神學家,從歷史和教會史提出「聖座以國家形式存在的基礎是基於天主教會,而不是俗世領土」的論點,為聖座提出一套主權觀點。有些國家接受這套觀點,更願意在此期間與教廷建議外交關係。此論點日後被重複強化使用,順理成章將聖座的主權範圍,延伸到梵蒂岡城國範圍之外。
具體的案例,例如郵政。寄信到教宗方濟各寢宮瑪爾大之家,地點在梵蒂岡城國內,正確地址寫「梵蒂岡城國」沒有太多爭議。然而,教廷的萬民福音部地點位在羅馬知名觀光景點「西班牙廣場」(Piazza di Spagna),依照聖座主權延伸的觀點,義大利郵政實務上要求必須把這個地點的國別寫作「梵蒂岡城國」否則必須向寄件者收取「轉送費」。
不只梵蒂岡城國內或教廷在羅馬的機構,中華民國駐教廷大使館館址位於羅馬協和大道上,但義大利郵政實務也要求視作「梵蒂岡城國」並同等對「誤書國名」的寄件者收取「轉送費」。
明明這些地點都不在梵蒂岡城國內,但聖座的實質主權卻延伸到這些地點,並在實務中持續調整「何為聖座主權範圍」的實踐。教廷並沒有出版一本手冊,說明「在哪些領土上或建築物內屬於聖座的主權範圍」,目前對於聖座領土的範圍,似乎取決於實務認定的案例。
從浮動的主權範圍來看聖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實有其相似之處。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南海九段線及臺灣主權的聲索。
只是兩者差別在於,聖座主權範圍的主張是基於三維的物理空間,而中共的主權聲索甚是涵蓋時間的維度,正如中共所說「自古以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