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只是兩個相愛的人想要在一起 ,而不是搞一些想要危害台灣的事情。」
茶客是一名40歲的女同志,來自台灣台中,有一個9歲的女兒,她和34歲來自中國廣東的同性伴侶已經在一起7年,彼此都認識雙方家人,早就已經做好結婚打算。這次台灣跨國同婚再次向前邁進一步,但仍將中國大陸籍人士擋在門外。
茶客說:「我們都經得起驗證,只是想要在一起生活,並不是想搞一些政治上面的問題,還是說間諜這些國家安全層面的東西。」
關係確定的兩人過去透過自由行方式到台灣見面,見面15天之後再想辦法到港澳當天來回。過去兩人還可以想辦法在中國大陸或到第三地會合,但受到疫情影響,已經快要2年沒有見面。
目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台灣自由行,從入境隔日起算可以停留15天,每年總停留期間不得超過120天。
「她要申請G簽(陸客個人赴台旅遊簽註),我要申請她的入台證,這個都是時間跟金錢上的折磨。誰都希望另一半是天天跟妳在一起說早安、說晚安,而不是說15天看一次,在等兩三個月再15天。」
台灣在2019年通過同性婚姻專法,當年5月24日同性伴侶就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不過跨國同婚原先只限縮在承認同性婚姻的外國,過去4年來有關訴訟不斷,結果都是有利於跨國同婚。
2023年1月19日,台灣內政部發函各縣市政府改變過去見解,表示同婚「已經成為台灣公共秩序之一部分」,為了避免個案認定不一,未來除了台陸同性伴侶,其餘跨國伴侶均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規定准予結婚登記。
這個結果對於一起努力推動跨國同婚合法的台陸配偶來說顯得五味雜陳。茶客說:「一方面很恭喜夥伴們,因為老實講這4年來真的不容易......請願我們都是一起參與的,就差臨門一腳......既開心也很難過。」
根據《聯合報》,立委管碧玲向其透露「中國大陸因涉及登記程序、面談機制等,所以不在這次函釋中」。不過這種說法台陸伴侶恐怕很難接受。
茶客:「兩岸異性戀的婚姻都是順暢的,如果是面談的機制,已經是有配套出來了......為什麼偏偏異性戀可以,我們同性戀就被阻斷掉了。」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告訴DW:「兩岸伴侶願意被審查啊,他們願意用嚴格的標準來審查他們的關係,是絕對經得起國安審查的考驗。」
她提到,台灣陸委會跟移民署在2019年就承認,台陸伴侶同婚已經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源依據,承諾只要行政規定與配套措施機制搭配改變就可以開通。
簡至潔對於政府不處理感到不解:「我們真的很遺憾在這一波的改變當中,還是沒有把這個機制補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