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昨(2)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因羅騰園肢體殘障協會所在地大洲里清淨巷拓寬陳抗一事,與房東理念不合,導致羅騰園被房東要求3個月內搬家。除此之外,屏東縣政府7月27日已發公文予協會,指羅騰園「理監事任期已屆滿2年,未辦理改選(如已辦妥,請速將改選資料送府),」並要求羅騰園於公文送到的1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辦理理監事改選,若未辦理,屏縣府將依法予以解散。對此,蔣月惠堅持「不走合法路線」,以維持其組織的服務品質。
屏縣府社會處表示,此次通知是該處依《人民團體法》清查全縣社團組織後,共通知約50個社團依法補選待合法疑義,羅騰園只是被通知的其中之一社團。
蔣月惠表示,羅騰園「協會」的部分是登記合法,但「收容機構」的部分未合法。蔣月惠說,羅騰園長期以來不靠寫計畫爭取政府補助,僅靠坊間募款仍辦理得有聲有色,她直說:「我不相信如果不靠政府合法的那套規則,社團就不能活。」不過她也表示,羅騰園未來若真的被解散,捐款人將無法享有節稅優惠,「這是需向捐贈者說清楚的事」。
蔣月惠說,早年羅騰園是個不合法的身心障礙者收容機構,後來縣府介入輔導,至2012年才以「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之名義完成社團登記,讓募款較名正言順。但她總覺得合法後,要開會、評鑑、忙著製作各類報表、可能還得面對理監事改選等人事鬥爭問題,以羅騰園近年的人力及募款情形,若還要抽空依法辦理這些事務,絕對會影響服務品質,因此她才不願意「走合法的那套規則」。但蔣月惠也表示,仍希望羅騰園能合法,會持續與政府努力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