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案爭議不休,教育部於5月4日正式發函台大要求重啟遴選,而台大學生王宗偉日前不但對此提出訴願,包含王等3位學生,更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今(6)日下午並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舉行準備程序庭,庭上學生代表與教育部委任律師,攻防重點聚焦於5月4日公文是否為行政處分,以及王宗偉等人是否有提起假處分之適格性、適法性等。
台大學生聲請假處分、讓管中閔先上任台大校長案,今日下午於北高行開庭,大學自主聯盟、部分台大學代並於法院外手舉布條聲援。大學自主聯盟發言人林汶郁出示教育部對此次假處分的答辯書,表示她要請問葉部長、蔡總統,教育的目的是學生,但教育部竟聲稱這次事件台大減少的捐款,跟學生是無關的,她質疑台大有多少天價研究支出,是教育部能夠完全支付的?
針對國際聲譽受損,林汶郁表示,教育部聲稱並無公法上的受損,難道教育部只要做到無公法損失就可以了嗎?葉俊榮上任後,宣示要為教育盡心盡力,請問他現在有盡心盡力嗎?「我們相信歷史會見證這一切,年底的選票也會記錄這一切的,希望部長、總統,若還有一點良心,請盡速發聘,讓學生權益不再受損。」
同時對於外傳教育部近日將發聘管中閔上任,林汶郁也出示自己印有代理校長郭大維的畢業證書表示,屆時希望能換一張有正式校長的畢業證書。
「教育部怎麼能說對台大學生沒影響?」
台大管理學院學生代表邢皓霆表示,這段時間管中閔事件影響學生受教學,也影響台大世界排名與學生未來工作權,過幾天是指考放榜,希望盡速還給下一屆學生單純的學習環境。社會科學院學代謝馥暄則表示,她今年是大一升大二,從入學以來就在吵校長的事,到現在還沒有校長,而像是與哈佛大學的合作,就因為校長沒有簽字而受到影響,教育部怎麼能說對台大學生沒影響?
開庭時,申請方王宗偉之委任律師主張,申請人與台大校方有行政契約關係,無校長狀態造成了「不完全給付」,如日前報載教務長郭鴻基等主管去職,或如聘請有爭議的王光亮教授等,皆是因為代理校長無法決定所造成,強調台大如今百廢待舉。
申請方律師並主張,教育部在整個遴選過程中已推派3位代表全程參與,這違反了禁反言原則。而對於教育部主張5月4日公文並非行政處分,僅視內部職務指示,申請方認為,此舉已是視台大為教育部下屬,掏空大學自治。
教育部方:學歷價值不會因一時無校長便受損
教育部委任律師則重申,校長遴委會無單獨決定權,是由教育部進行最終聘任,教育部5月4日公文僅是內部職務指示,並非行政處分;而退萬步言,此次申請人並非利害關係人,遴委會中有台大學生代表參與,但申請人僅是台大學生,而非學生代表。
教育部律師並表示,根據《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第2項,「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所謂急迫,是指危險刻不容緩,難循行政爭訟程序救濟,但本案目前已在訴願程序當中。
教育部律師也指出,依據台大組織章程,已有代理校長代行職權,便無危急狀態;而對於申請人認為校長遲未上任造成學歷價值受損,學歷價值是各領域綜合評估的,並非因一時無校長便會造成損害。
王宗偉:為避免未來人心浮動,才申請假處分
此外,申請方也希望傳喚台大高層主管作為證人,對此王宗偉表示,日前媒體有報導,教務長郭鴻基說教務處都因此人心浮動,由此可推估其他處室也是類似情形,如此狀況造成對學生的不完全給付狀態,目前的人心浮動只有在新學期開始的前3天,但為了避免未來可能的人心浮動,才申請假處分。
針對提起假處分的適格性,王宗偉也強調,校譽、募款能力對大學生影響較少,對研究生影響較大,此次3位發起人都是碩博士生。
準備程序庭歷經約1小時後結束,將由法官在收到雙方書狀後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