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這個模式,我們聚集了第一批使用者,也使我們驗證了這個模式的有效性。為了驗證這個模式到底是好還是壞,我們初期對外都是保密的,而且我們不做公關,不做行銷,我們就是做實驗,看看基於這個模式的口碑傳播,到底有多大能量。可能大家有一種誤解,說小米手機是善於行銷才做到今天。實際上,小米手機第一次發表會是在2011 年8 月16 日,是在MIUI 發表了一年之後,而那個時候MIUI 已經有50 萬用戶了,那期間小米沒有做過任何行銷活動。
這一點,可能是大家不太了解的地方。
颱風口上,豬也能飛——凡事要「順勢而為」,如果把創業人比作幸運的「豬」,那行業大勢是「颱風」,還有用戶的參與也是「颱風」。通過小米創業的第一年,已經充分驗證了:第一,透過用戶參與能夠做出好產品;第二,一個好產品透過用戶的口碑,是能夠被傳遞的。這就構成了小米後來很重要的兩點:第一是和用戶互動來做好產品,第二是靠用戶的口碑來做傳播和行銷。這是小米的核心點,我們把用戶的參與感看成整個小米最核心的理念,透過參與感我們來完成我們的產品研發,來完成我們的產品行銷和推廣,來完成我們的用戶服務,把小米打造成一個很酷的品牌,就是年輕人願意聚在一起的品牌。這就是整個小米發展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個理念,那就是「把用戶當朋友」。
阿黎作為小米的聯合創始人,一起創辦了小米公司,初期負責MIUI 研發,後來負責小米網(mi.com)。非常感謝他能夠在如此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時間寫了《參與感》(中國大陸原書書名) 這本書,把小米的經驗總結出來,和大家一起分享,特別是阿黎總結的「參與感三三法則」,從三個戰略和三個戰術層面完成了對參與感的構建和論證,有極大的行業意義。
更讓我感動的是,阿黎還記得十年前的承諾,並且終於完成了。
*本文出自天下雜誌出版《參與感行銷時代》,由小米共同創辦人黎萬強以其親身參與小米的行銷經驗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