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台人聲援Hydis無罪定讞 勞權團體提3訴求:把街頭還給人民

2018-08-0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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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台灣人聲援Hydis工人跨海抗爭,二審判無罪定讞。圖為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去年6月召開記者會。(資料照,甘岱民攝)

6名台灣人聲援Hydis工人跨海抗爭,二審判無罪定讞。圖為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去年6月召開記者會。(資料照,甘岱民攝)

2015年聲援韓國Hydis工人跨海抗爭的6名台灣人,遭檢方以《集會遊行法》首謀、《刑法》妨害公務、《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名起訴;歷經近3年司法審理,高等法院7月31日駁回檢方上訴,二審無罪定讞。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成員等5團體,今(7)日發聲明提出3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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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判決書文末指摘檢方上訴無具體事由「漫事爭執」,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成員等5團體認為,顯見其濫用公權力追訴人民陳抗不遺餘力,浪費司法資源吃相難看。

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成員等5團體,針對該案二審無罪定讞,發聲明要求:1.檢討本案警方違法逮捕、強取人民所有物之非法行徑。2.檢討本案檢方以刑逼民、威嚇和平陳抗之失格行徑。3.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之行使,把街頭還給人民。

台灣永豐餘集團子公司元太科技2008年收購韓面板廠Hydis公司,取得Hydis的廣視角專利技術後,於2015年關閉Hydis生產線,解僱數百名員工,工人因此發起反關廠、反解僱的抗爭,並數度跨海來台灣抗議,其中多位工人在2015年遭台灣當局強制遣返並禁止入境。

2015年6月,Hydis工人抗爭已有相當時日,嘗試向母公司永豐餘訴求面對面勞資協商、到勞動部陳情,但體制內管道沒有回應,工會幹部裴宰炅返國後自殺身亡。

6月3日,Hydis工人轉向總統府陳情,本案當事人盧其宏到現場聲援,被以《集遊法》首謀之名追訴。抗議當天於仁愛路永豐餘總裁何壽川住處前現場擺設的裴宰炅靈堂、聲援者提供的物資等,全數遭警方以「廢棄物阻礙交通」為名強勢清場,本案當事人楊尚恩與潘承佑,主張自身提供的保冷箱與鍋具並非廢棄物欲取回,卻遭警方以妨害公務罪名逮捕。總計因聲援Hydis工人跨海抗爭而被檢方起訴的台灣人共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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