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批評者經常指責TikTok從用戶那裏獲取大量數據。澳大利亞網路研究公司「Internet 2.0」的研究人員在2022年7月發佈的一份網路安全報告經常被引用成為相關指控證據。
該公司研究員在研究了TikTok的原始碼(source code)後發現TikTok「過度收集數據」。該公司分析師又說,TikTok會搜集用戶的位置、使用的具體設備以及設備上還有哪些其他應用程式等詳細信息。
然而,另一個數據研究團體公民實驗室(Citizen Lab)一項類似測試得出的結論是:「與其他流行的社交媒體平台相比,TikTok收集與後者類似的數據以跟蹤用戶行為」。
同樣,美國喬治亞理工學院在今年1月份的最新報告指出:「關鍵事實是,多數其他社交媒體和移動應用程式都在做同樣的事。」
2. TikTok可能被中國政府用來監視用戶
TikTok 的發言人告訴 BBC,該公司是完全獨立的公司,「沒有向中國政府提供用戶數據,如果被詢問,我們也不會接受」。
儘管這讓隱私專家感到惱火,但我們大多數人或都承認,交出大量私人數據是我們與社交網路達成的交易。作為免費為我們提供服務的交換,這些社交平台收集有關我們的知識,並用它來在他們的平台上銷售廣告,或將我們的數據出售給在其他網路平台上試圖向我們推銷產品的廣告公司。
批評者對TikTok的意見是該公司由總部位於北京的科技巨頭——字節跳動所有,這使其與其他美國主流應用程式有所不同。 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 和YouTube 都收集了相似數量的數據,但它們都是美國公司。
多年來,美國立法者以及世界上大多數其他國家或地區都假定了彼此有一定程度的信任:這些平台收集的數據不會被用於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或所謂「邪惡目的」。20202年,川普的行政命令說TikTok 的數據收集活動,可能允許北京「追蹤聯邦僱員和承包商的位置,建立個人訊息檔案以進行勒索,並行企業間諜活動」。
到目前為止,證據表明這只是一個「理論上的風險」——但中國 2017 年通過的一條含糊不清的法律加劇了批評者的擔憂。根據《中國國家情報法》第7條規定,所有中國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
這句話經常被懷疑者人來質疑TikTok,還有所有的中國公司。
然而,喬治亞理工學院的一名研究人員告訴BBC說,引用這個法律常陷入斷章取義,他指出該法律還說會包括保護用戶和私營公司權利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