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選決會名單出爐 黃珊珊「社會賢達」身分入列

2023-03-29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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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29日召開中央委員會,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見圖)以「社會賢達」身份入列民眾黨選決會。(資料照,黃珊珊辦公室提供)

民眾黨29日召開中央委員會,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見圖)以「社會賢達」身份入列民眾黨選決會。(資料照,黃珊珊辦公室提供)

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4月8日赴美參訪前,民眾黨29日召開中央委員會,會中通過「選舉決策委員會」(選決會)成員名單,該決策會共有10人,除了當然委員黨主席柯文哲、黨秘書長周台竹,另外8人為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邱臣遠、指定中央委員林富男、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台大醫院乳房醫學中心主治醫師(乳癌防治基金會董事長)張金堅、柯文哲辦公室特聘顧問林有志,以及宜蘭縣黨部主委李偉華(地方黨部主委推舉)、民眾黨黨代表張清俊(黨代表推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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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表示,選決會將主責該黨總統、立委提名人選與時程等相關作業,預計4月3日將召開首次會議。會中亦通過《台灣民眾黨黨公職赴大陸地區準則》,針對該黨黨公職人員未來「以黨名義」赴中國大陸時的相關條款,即日起實施。

另外,民眾黨的《黨公職人員赴大陸地區準則》規範,該黨一級主管以上黨務人員(含副主任)、直屬委員會主委,及擔任黨公職及縣市首長之黨員,以黨名義赴大陸地區時,必須1星期前向民眾黨中央提出申請及報准,核准即可前往。未報准者,民眾黨黨職人員赴陸不得「以黨名義」及職銜,依違反黨紀處分及相關規定辦理。

相關準則也提到,該黨中央黨部一級單位主管以上黨務人員(含副主任)及直屬委員會主委;擔任中央公職及縣市首長之黨員。除了赴大陸地區(大陸、香港、澳門)進行前1星期須向中央黨部秘書處提出申請表與須經報准,上述人員進行兩岸交流時,應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法規、民眾黨黨章及相關紀律規定,堅持對等、尊嚴,「且不得有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等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若以該黨黨公務名義赴中國大陸,回台後還要填「民眾黨黨公職人員赴陸返台報告」,要勾選回答如是否遭刺探民眾黨資訊、機密事項;是否莫名遭盤查身分;是否擅自與大陸簽定協議或為其他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是否參加行程以外,大陸地區政黨軍方主(協)辦之邀請、約談、參訪、演講或座談會、慶典等;是否與原申報接觸之外之大陸地區黨政軍人士接觸;是否受邀擔任大陸地區黨政軍或政治性機關(構)等職務或成員;是否遭遇大陸地區黨政軍人士企圖不當招待或贈送物品;是否增遇要求進一步聯繫大陸地區人士?是否遭遇羈押、逮捕或限制行動;是否涉及訴訟或刑事案件;是否遭遇被竊或搶劫情事,是否變更原行程及活動等項目,該表格還註明「如有不實願負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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