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與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終於在本月22日上路施行,衛福部薛瑞元部長及國健署吳昭軍署長也召開記者會,大力宣示結合中央與22縣市衛生局量能,強力取締電子煙及尚未完成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這本該是美事一樁,只是網路謠傳菸商預估加熱菸7月上市,筆者亦耳聞超商店員有同樣說法,再看到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預告與公告版本幾無差異,讓人不由得懷疑:是否誠如媒體臆測,國健署在為美國菸商開大門?台灣的國民健康,又真能承受加熱菸大舉進軍嗎?
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甫上路,菸商已經「準備好了」?!
早在國健署公告該審查辦法以前,各方已流傳加熱菸在台「合法上市」在即,而今(30)日審查申請書也公布,等同業者高度把握3個月內通過專家委員會審查。此一信心從何而來?值得各方琢磨。
3個月究竟是長是短?以台灣的藥品審查機制來說,一般三高藥品的審查期約為12個月;而有醫療迫切需求的罕見疾病新藥,就算已取得10大醫藥先進國之任一國的罕藥認定,審查期仍高達240天。國健署本月15日的新聞稿指出,科學實證已指出加熱菸含尼古丁與致癌物質,無助戒菸,其載具塑料也可能在使用過程中釋放急毒性與高毒性物質。加熱菸既然具高度健康風險疑慮,業者卻評估90天即可通過專業評估,審查效率遠快過救命藥物?希望國健署真能落實承諾,對於指定菸品的審查「無預設立場,也無時間表」。
近千意見換來「已讀不回」,仍盼國健署建立在地資料庫及專業審查標準
國健署曾說,審查辦法預告後收到高達976件意見陳述,顯見該預告草案難獲社會大眾、民團、專家學者等的認同。然而,經2次專家會議及2次署內會議討論後,審查辦法的公告版可說幾無變化。對比預告版和公告版條文,僅增加研究用指定菸品需獲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定義成癮性為物質面、增加個資去識別化、刪除核駁產品不得於1年內重複申請等條文有具體變動。更動幅度與預告草案收到近千建言,似乎不成比例,也讓人疑惑國健署究竟如何看待民眾與專家的意見陳述?
吳署長日前也說,「不會過度限縮業者」,接受廠商只提交加熱菸的國外實驗數據。就常識推測,業者勢必提交有利於己的研究資料,當國健署、審查委員僅能被動仰賴單一書面資訊、缺乏本土真實數據對照的情況下,是否能準確判斷業者資料的可信度、適用性?是否會被資料誤導做出偏誤判斷?實在不可不慎。
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既已公布,社會各方只能含淚接受,但不表示不能督促國健署落實公正、獨立的專業審查。尤其現在菸防法新法上路,允許主管機關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研究或試驗,且過去政府推動食安政策時,也會針對爭議物質訂定國家容許標準,皆可成為觀察國健署是否嚴格把關指定菸品上市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