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路、手機詐騙事件頻傳,企業客戶個資外洩情形也不斷發生。行政院今(13)日一口氣拍板通過「打詐3法」,包括《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洗錢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洩漏個資最高可罰到千萬;另外,網路廣告將採實名制,盼從源頭杜絕詐騙情形。
網路上不少詐騙人士透過各種名目搜集民眾個資、帳戶,行政院今拍板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法草案,增訂「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帳號罪」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若有人冒用不正當名義收集帳戶,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400萬元以下罰金。
有鑒於網路上投資詐諞行為多,行政院也通過了《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草案,要求網路投資廣告採實名制,網路平台提供者必須事前審查,事後若發現不實投資廣告也必須有下架機制,而且網路平台提供者也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以避免詐欺事件再度發生。
先前華航、iRent等企業紛紛傳出個資外洩事件,朝野呼籲內閣成立專責機關處理。行政院會今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將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專門負責資料保護,此外也針對非公務機關資料外洩處重罰,提高罰鍰為2萬元至200萬元,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