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男不女》12日演後座談上,一對台灣女同志「Polo」與「美寶」現身分享自身經驗,她們認識4年多,育有一個7個月大的可愛孩子「神寶」,兩人分享生孩子的初衷、心路歷程、法律困境等。81年次的Polo原本是運動選手,喜愛小孩,也幫忙帶表姐的孩子,認同偏「T」。Polo說看見朋友生了孩子後,「我也希望有一個自己的孩子」。
Polo的另一半「美寶」原本不是特別喜歡孩子,不覺得小孩可愛,也不知道如何照顧小孩,「生養小孩」不存在於她原本的人生計畫裡。75年次的美寶說,她在眷村長大,由外婆與奶奶帶大,但她們當保母賺取收入,所以她感覺自己被忽略,因此不是特別喜愛孩子。
然而,因為Polo很想要孩子,加上美寶是獨生女,家裡的人希望她有孩子,因此美寶改變了想法,她對Polo說:「妳喜歡小朋友,那妳就生吧。妳比我年輕,以前還是體育選手,妳自己生吧。」兩人鼓起勇氣嘗試,後來順利有了「神寶」。
「我的母愛是從有了神寶之後才開始」 女同志媽媽盼這個社會更友善
美寶說有些人覺得女性天生有母愛,「但我的母愛是從有了神寶之後才開始」,她說以前對於小孩哭泣無感,但現在的她會因為神寶哭泣與生病而手忙腳亂。美寶感性地說:「老天給的東西有時是考驗,但它也是禮物。自從我跟T在一起、到有了小孩,我的人生有很大的轉變。我覺得克服了很多難關之後……現在會覺得是值得的……我覺得這個決定是對的,因此我要站出來替各種身分與外表的人爭取更友善的環境……我要讓親戚所有人都知道神寶的存在,我要讓這個社會知道我們是存在的,不管是怎麼樣的人都可以得到平等的權益,這是有了神寶之後,我想做的事情。」
婚姻平權至關重要
美寶說同性伴侶獲得的法律保障很薄弱:因為有了神寶,兩人去辦了同性伴侶註記,也提出委託監護書,但委託監護的效力只能到神寶20歲,而且單方面隨時可以解約。美寶說「(同性伴侶)養小孩比離婚還困難」,現行制度下,同性伴侶的保障只有註記而已,並未與異性戀夫妻一樣受到民法保障。她說希望未來社會能更平等友善,法律也應給予每個人平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