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今(19)日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其中顯示,居住證編碼稱為「公民身份號碼」,還將登載個人指紋資訊,意味陸方將向申請人採集指紋。
中國公安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台灣事務辦公室日前共同宣布9月1日將正式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中國政府網今天公告申領發放辦法全文。
辦法指出,居住證將採用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製作技術標準,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稱為「公民身份號碼」。香港居民「公民身份號碼」地址碼使用810000,澳門居民「公民身份號碼」地址碼使用820000,台灣居民「公民身份號碼」地址碼使用830000。
辦法還提到,居住證將登載,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資訊、證件有效期限、簽發機關、簽發次數、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證件號碼。
辦法顯示,若持有人喪失港澳台居民身分、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可能對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危害」,或正常換補發情形以外,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證件被註銷、收繳、宣布作廢的,居住證將被宣告作廢。
依據公告,在中國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據本人的意願,9月1日起可持有效港澳通行證或者5年期台胞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就能領到證件。
對於陸方使用身分證技術製作台灣居民居住證,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邱垂正日前曾表示,陸方近年加強全民監控技術,「居住證」對於有意赴中國大陸就業或就學的台灣民眾,可能會產生一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