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更深層的剖析,拿我的溫和右翼主義思想學術活動入頂級大罪,也反映出《起訴書》背後的作者已黔驢技窮,即使在四十年鎮壓自由思想、自由力量的中國維穩史上,這亦頗為罕見,拒和樹敵,畸形怪誕,事出反常,必有妖心。
既然判決結果早已預定,我又何必在此一一細數《起訴書》在 「罪與非罪」劃界上的黑白顛倒、指鹿為馬、莫須有,及其黑暗愚頑動機的可悲可憐。
在這個洋溢著非正義基調、充滿著政治迫害的法庭上,我要為我們這一代人的政治理想和生命理想進行公開的思想代言。 法庭就是政治上的憲政民主論壇。 今天我的使命就是在這個一線平臺上, 講出我們這一代正在崛起的主權的公民的心聲,講出中國社會的真實和真相,講出中華民族最為急需、最為根本的政治真理和生命真理。
勿庸諱言,我為一代人做思想代言的真正目的,就是為了激勵和培植中華民族用以主導必將到來的政治轉型和政治文明建設的內在精神力量;我亦深知,這一思想代言事體重大,不可流於膚淺的表態、呐喊,而應具有足夠份量的言論品質,即具有與中華文明博大深厚底蘊相稱的、與當代中國五代民主運動苦難悲壯的奮鬥史相稱的真理深度和生命深度。 哲人在鎖鏈中也是自由的,這不僅是因為他能夠超越外在鎖鏈的束縛,自主的運用其獨立思考能力;而且是因為他能夠超越世俗恩怨利害算計等內在鎖鏈,向著人道理想和宇宙真理的聖境昇華。 站在這個最一線的講臺上,我要以我親歷的
生命極限體驗和反思,以我歷經數十年試錯打熬的理論思辨格局, 講出我們這一代人自立於擁抱和踐行的理想、真理及其道德高度。 認我棄我,請予質證! 知我罪我,其唯《春秋》!
第二部分 我不斷絕食的深層考量
從2005年到2019年,我先後四次被刑拘、兩次被判刑,在這些政治冤獄中,我被監禁的時間共計達11年零123天計,其間,我先後被換過6個看守所,進過三個監獄(如果把這一次算在內,到今天開庭,則被5次刑拘、被換過9個看守所、被監禁達12年零279天),遭受過數十位員警或維穩官員數百次無休止的審訊。 其間,我進行了6次總計達297天的絕食鬥爭(這一次絕食是第七次,絕食時間獨立另計,至今天已達512天)。 我為什麼總要進行絕食,為什麼絕食的時間越來越長? 對於這個問題,我的確有著較為深層的道義性、哲學性但並非神秘不可理解的考量。
絕食是世界各國爭自由運動中常用的和平抗爭形式,它具有通過個人受難擔當感動人們的天良、向社會各界宣示自由民主理想的道德崇高性、激發行動者的道德勇氣等重要的精神作用。我的絕食的起始動機即是為了反抗非正義的抓捕,向世人傳揚和見證自由民主理想的純正純潔。政治犯絕食並非不正常的舉措,政治犯遭遇橫暴險惡的政治迫害卻不進行絕食抗爭,反而顯得有些不正常。後極權維穩體系對我實施無休止的審訊和折磨,其用意在於用和平年代的極限壓力使我的心理無法承受,從而放棄理想、退出行動,泯滅我的堅守對於一代自由理想者的道德感召力。 我的絕食動機重心即在於捍衛氣節、昭示我的堅忍倔強、死扛義烈,並通過東方文明傳統特有的「苦行」操練,主動嘗試身心極限體驗,從而不斷增強內在 的精神力量。 我從不欣賞中國文化醜陋的另一面:委曲求全,留待來日。 我要痛痛快快、自尊莊嚴的活在當下我從來都是站著坐牢的,我也會站著走向死亡。中國古人的大丈夫氣節、西方貴族的勇烈精神,是我真心仰慕企望的人格典範。 我的個性特質在於,凡是我真心認同、真心崇尚的道德價值,我都要用自己的生命真實的踐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