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公司爭議不斷,證交所今天出重手,以泰山近期多次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重罰新台幣300萬元違約金,創下上市公司天價違約金。證交所限期泰山今天晚間9時前補正資料,若仍未補正,將再加重違約金金額或改為全額交割的變更交易方法處置。
證交所新聞稿指出,泰山公司近期多則重大訊息,核有依規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情事,經證交所多次提醒,泰山公司仍有延遲輸入或迄未輸入事項。證交所列出泰山4大違反規定事項如下:
第一,112年4月21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禁止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等7名股東召集泰山公司112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一案,泰山公司遲至5月4日晚間8時41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
第二,112年5月6日下午3時,泰山公司召開記者會說明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投資案,依規應於事實發生日,即5月5日輸入重大訊息,但遲至5月8日上午0時26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
第三,112年5月8日泰山公司發布「公告本公司取得非簽證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重大訊息,針對會計師保留意見部分,均未詳實揭露,經洽其補正惟迄未辦理。
第四,112年5月9日泰山公司發布「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陳敏薰依法當然解任」重大訊息,與主管機關函示不符核有未當,經證交所5月10日函洽於當日更正,但迄未辧理。
證交所表示,泰山違反重大訊息處理程序規定,屬再犯及違失情節重大,因此證交所依「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規定,對泰山公司處以新台幣30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要求泰山確實改善,並就未補正部分限期泰山公司於今天晚間9時前補正完畢,若泰山仍未補正,證交所將再加重違約金金額或為上市有價證券變更交易方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