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規模上,Facebook曾經堪稱人類史上最大的成功。我們享受臉書串連人心的服務的同時,我們可能賣掉了自己的一切。
從採用率(adoption)與使用率(usage)來看,Facebook是人類史上最成功的公司。全球有75億人口,其中12億人每日與Facebook互動。全美最受歡迎的行動APP包括「Facebook」(第1名)、「Facebook Messenger」(第2名)、Facebook併購的「Instagram」(第8名)。
用戶每日花50分鐘使用Facebook提供的社群網站及其他應用程式,每上網6分鐘,便有1分鐘用於看Facebook。每使用行動裝置5分鐘,就有1分鐘在看Facebook。
如果說規模大小很重要(的確重要),那麼Facebook稱得上人類史上最大的成功。
各位每天上35分鐘Facebook,加上Facebook旗下的Instagram與WhatsApp,使用時間躍升至50分鐘。除了家庭、工作、睡眠,人們花在Facebook平台上的時間超過其他活動。
各位要是認為Facebook 4,200億的市值過高,可以想像要是有一天網路被私有化,按時間計費,接著一間擔任世界數位棟樑的「網路公司」上市。那麼這間公司的兩成(首次公開募股〔IPO〕通常會出售的股份)值多少錢?我認為4,200億還是過低。
長壽的關鍵是愛,最棒的廣告收入來源,也是愛
一切始於渴求每日所見。——食人魔漢尼拔
Facebook取得影響力的速度快過史上所有企業,原因是我們渴望得到⋯⋯Facebook上的東西。只要研究一下影響消費者掏錢的因素,就會發現Facebook占據「行銷漏斗」(marketing funnel)最上方的「激發需求」(awareness)階段。
我們在社群網站上看到的東西,尤其是Facebook旗下的Instagram呈現的畫面,讓人很想要得到。看見朋友貼出在墨西哥穿著J.Crew涼鞋,或是在伊斯坦堡蘇活飯店(Soho House Istanbul)喝古典雞尾酒的照片,我們就會也很想擁有/體驗那些事物。Facebook「生火」的程度,效果勝過任何推薦或廣告方式。我們心中一旦燃起欲望,就會上Google或Amazon研究如何取得那些東西。Facebook建議「我們可能想要什麼」(what),Google提供取得的「方法」(how),Amazon則決定了那樣東西「何時」(when)會送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