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這篇文和現在大家認為台大學生會做錯了的立場相反,所以如果你要閱讀請謹慎服用。
何謂歧視言論?分為兩種,一、攻擊的言論,例如:死番仔,應該要殺死全部的同性戀等等,這種直接意圖排除他人的言論,我認為是仇恨言論的一種,這種言論無助於討論社會現況,反之這種言論會導致公共討論空間遭到破壞,更無法促進公共討論與思辨,這種言論我認為該被禁止,但是該要如何禁止我們在之後討論。
二、歧視性貶抑性:公開貶低與貼標籤的方式將弱勢群體排除,雖然不如第一種那麼直接,但其造成的影響仍然不亞第一種,兩種言論都應該被禁止,我認為台大的事件類似這一種,但又有些不同,所以我仍然支持台大學生會將這樣的言論刊出,為什麼?請繼續往下看。
想要先從中天不予換照的案例開始說起,2020年NCC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不予換照,不久中天隨即撤出本來播報的第52台,2023年5月1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處分,NCC將提起上訴。
依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新聞稿的第二點指出,「被告經由多元專業委員組成之委員會,透過合議決策模式,及對外公開資訊、徵詢意見或舉辦聽證會等公共參與程序,對於具體個案所作成之決定,因具備多元專業性及民主正當程序之要求,但並非被告本於獨立機關所為之行政行為或決定即可排除司法的審查,對於決策事實基礎有無錯誤、是否資訊不完全、理由的形成是否出於正當程序等節,法院仍應審查,以確保獨立機關的依法行政。」
可以發現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其實非常的廣泛,就算已經是合議模式,甚至舉辦聽證會等等,仍然無法作為禁止他人自由言論的依據。但我想要先申明一下,我仍然支持中天關台,因為中天作為媒體是單方面的輸出個人的觀點給閱聽者,所以錯誤或是過度偏頗的言論,確實需要被管制。提出這個案例只是想要說明台灣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其實有很大的自由空間。
反之,從這個案例來看看台大學生會的案例,台大學生會作為公權力的施作者,在「言論自由日」的主軸之下,適合使用公權力禁止不帶有攻擊言論(上述說的第一種)適合嗎?我認為是不適當的。
我想先說一下為什麼我認為可以刊登,因為4.05並非直接指涉原住民先天上的特徵,而是台灣對於原住民的政策,所以我認為是可以被討論的,我認同台灣對於原住民的升學優待,但我認為現在有蠻多人已經不能夠理解為何原住民可以有升學優待了,上星期我和數位朋友討論原住民升學優待這件事情,有許多朋友的反應都是「很多原住民比我還要有錢,為什麼他們可以加分我不行?」「原住民的弱勢地位已經不如以往那麼大了,憑什麼要繼續用這麼優待的政策保障他們?」台灣應該要從新檢視原住民的相關政策,並且說明為何要給原住民優待政策,了解才會讓污名消失,否則只會讓這樣的無知言論持續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