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2億元 瑞士裁定歸還台灣

2015-04-2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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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前)在在二次金改案中匯至瑞士的款項,瑞士最高法院判定要歸還台灣。(資料照,吳逸驊攝)

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前)在在二次金改案中匯至瑞士的款項,瑞士最高法院判定要歸還台灣。(資料照,吳逸驊攝)

瑞士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前總統陳水扁在二次金改案中匯至瑞士的不法所得,特偵組今(29)日指出,其中台灣已判決確定的元大併復華案不法所得共674萬6840美元(約新台幣2億元),瑞士會歸還匯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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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偵辦扁案期間,曾在2008年9月22日及12月5日,兩度向瑞士司法機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瑞士司法當局協助凍結陳致中、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Merrill Lynch Bank (Suisse) SA)、蘇格蘭皇家庫茲銀行(RBS Coutts Bank AG)與瑞士威格林銀行(Wegelin and Co. Private Bankers)等帳戶資產。

其中美林銀行、皇家庫茲銀行之帳戶涉及南港案、龍潭案、國務機要案及相關洗錢案的不法所得,合計約2261萬4850美元(約新台幣6億9千萬元),就是社會所稱的「海角七億」。經過特偵組與陳致中、黃睿靚多次協調,兩人於2010年3月簽署自願匯回指定帳戶授權書,自2010年5月開始,陸續收到從美林銀行與皇家庫茲銀行匯回的資產。

元大併復華一案,因前總統陳水扁與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已被判有罪,不法所得約674萬6840美元(約台幣2億元)應予以沒收,但陳致中、黃睿靚拒絕同意主動匯回不法所得,特偵組於2013年9月透過法務部向瑞士司法部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能將已凍結的威格林銀行之帳戶內資產變現,並匯回台灣。

瑞士聯邦檢察署檢察官在2014年4月1日下令,將威格林銀行帳戶內約台幣2億元的資產匯回台灣,但陳致中向瑞士聯邦法院提出異議,該異議今年1月被駁回,陳致中再上訴至瑞士最高法院。

特偵組表示,昨(28)日接獲通知,瑞士最高法院已駁回陳致中的上訴,威格林銀行內近2億元台幣的資產將盡速匯回特偵組的指定帳戶,並凍結帳戶內的其他資產,特偵組將持續與瑞士聯邦檢察官聯繫,討論有關資產變價匯回的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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