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送勞工大禮 立院完成單周40小時工時初審

2015-04-3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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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30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排字,爭取單周「40小時」工時。(吳逸驊攝)

勞團30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排字,爭取單周「40小時」工時。(吳逸驊攝)

明(1)日就是五一勞動節,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為了給勞工驚喜,送上周休二日大禮,不顧先前行政院版本,今天直接審查由委員會委員提出的《勞基法》修正草案,目前已達成單周40小時取代雙周84小時共識,完成周休二日草案初審,將由民國1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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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行政院提出以單周40小時取代過去雙周84小時的工時版本,雖是為勞工謀福利,但行政院將每月加班上限由46小時往上調整為54小時,卻遭勞團批評。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問,「行政院是在做一個減多少、加多少的動作嗎?」勞陣今天號召約80名勞工到立法院群賢樓下陳情抗議,並排出「40」大字,要求立刻通過縮短工時法案、撤回政院版修法。

對此,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目前多數的企業,加班都需經由勞工同意,且有加班費,因此,他強調,「政府一直在推動勞動條件改善,回應勞工訴求」,而現行法令就算規定每月有46小時的加班時數,大多數人也用不到,只有特殊業別及趕工時段才需要。

 

 

陳雄文立法院備詢。
勞動部長陳雄文30日在立法院備詢。(吳逸驊攝)

政院版未送入 召委趙天麟不等了

不過行政院版本今日尚未送入委員會,召委趙天麟認為周休二日草案要趕在勞動節前通過早已是朝野共識,因此決定不等行政院版本逕行審查。

其中關於工時的《勞基法》第30條最終以民進黨立委趙天麟等16人提出的版本通過,以每周40小時取代雙周84小時,並可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將2周內2日正常工時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不過分配時數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且每周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

此外,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並保存5年。今日也通過了《勞基法》第79條修正草案,將雇主不備出勤卡或違反工時、工資等違法事項之罰鍰提高至新台幣9萬至45萬元,整體的施行時間則從民國105年1月1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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