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MeToo之火燎原,從政壇、學界到演藝圈,性騷這把火延燒不絕,且有愈演愈烈之勢,末法亂世,因果循環,果報自受,報應不爽,不必等到來生,現世就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檯面上許多人已然是驚心膽顫,剉咧等!
面對性騷連環爆,政黨自行設定停損點,反守為攻,主動出擊,急於切割、滅火,政治嗅覺總是超前部署,刻意營造「要以更高標準負起政治責任」的政黨形象。
殊不知,「肉必自腐而後蟲生」,長久以來自詡性別平等,女權至上的進步價值,卻因為縱容包庇,因循苟且,才導致今日層出不窮的紛擾亂象,相較於事後的「亡羊補牢」,卻有政黨還是後知慢覺,投鼠忌器,政黨文化歷來就是打爛仗、和稀泥,反淪為對手陣營選舉操作的「提款機」,動輒得咎。凸顯兩大政黨政黨性格的南轅北轍。
觀諸連日來媒體針對性騷事件的相關報導,深切體認:「東西可以亂吃;話千萬不能亂說。」吃壞了食物,頂多就是鬧肚子疼,傷身自損;而輕薄猥褻的言語,往往將會害人誤己,導致身敗名裂,豈能不謹言慎行?
涉及酒後性騷的媒體名嘴,辯稱酒後「斷片」,顯然是將責任歸屬推給了酒精代過,通常會「酒後亂性」的人,應該是其個人自然流露的真實性情,與酒何干?充其量,藉酒壯膽,合理化自己的犯行罷了,酒本無辜,卻代人受過,竟然淪爲性騷犯行的替罪羔羊,何其無辜?
經過多少暗夜哭泣?飽嚐內心折磨驚懼,性騷被害人勇敢挺身而出,公開指摘加害人的粗暴犯行,綜觀涉及性騷事件的加害者,從學者政客、網紅名嘴、演藝人員,最終換來的結局,不外乎引咎辭職、退出選舉、無限期終止公眾活動、宣布離開演藝圈的下場,之於性騷事件雙方當事人,所付出的代價何其慘痛鉅大?
「內咎神明,外慚清議」是檢視一個人的道德標準,之於心中完全沒有神明或信仰的人,只能透過媒體披露,輿論制裁的力量,使其接受全民公審,讓罪狀惡行無所遁逃。這是媒體監督制衡所能發揮的社會教化功能。
涉嫌抄襲論文的過氣政客與對方和解,竟然還死不認錯,堅稱自己才是受害者。當「性騷、詭辯、謊言、硬拗」成為台灣人生活的日常,並且成爲當權者的核心理念與堅持捍衛的是非價值,寄望惕勵自省,改革前進,無異緣木求魚,痴人說夢!
*作者為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