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違停監視器 綠議員:需議會修法且難過關

2015-04-30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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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左)表示,台北市長柯文哲想要設監視器抓違停,需要議會通過。(資料照,蘇仲泓攝)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左)表示,台北市長柯文哲想要設監視器抓違停,需要議會通過。(資料照,蘇仲泓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以監視器代替員警抓熱點違停,引起強烈反彈,甚至被批為「獨裁的希特勒」,柯說已「打定主意」,但法界反彈不斷。民進黨籍市議員梁文傑30日表示,屬「行政違規」的「違停」並非法規中監視系統設置的目的,且基於對民眾隱私的最小侵害原則,現行警方不得隨意調閱監視器,若設置24小時監視器後,監看員就可以隨時取得民眾來往該區段的資訊,特別是部分熱區可能位於住家前方、特殊場合前,對於民眾的隱私傷害大,梁表示,目前要執行這項做法的唯一途徑是透過市議會的「修法」,但他認為無法取得多數議員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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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於今年1月30日新官上任後,首次主持交通會報時,聽取停管處報告北市違停熱點,發現復興南路上的同一個點違停次數始終居高不下,當下以嚴肅口氣表示,「下個月再看到這個數字,你們再試試看好了」。邱豐光受訪時解釋,部分地區的檢舉次數高,讓員警疲於奔命到現場抓違停,柯也是在此情況下,希望節省警力的使用,才會提出此構想,表示柯的立意良善。

但此立意良善的想法由柯文哲提出後,遭法界人士重砲抨擊,包括法官錢建榮、甚至北市廉政委員、律師呂秋遠都認為於法無據、人治大於法治,如此做破壞「以法治市」的目標。

民進黨籍市議員梁文傑受訪時表示,柯P違反《台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條例》,此條例是在2013年由具有廣泛民意基礎的市議員們三讀通過後實施,當中的第4條明確提到「錄影監視系統之設置,應以維護『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犯罪預防及偵查』為目的」,梁文傑正好參與當年此法的通過,他解釋,當時思考此法的使用條件,很重要的是基於「犯罪偵查」為之,但監視器抓違停屬於「行政違規」事項,並不包含在此法的適用範圍。

梁文傑說,不只是違停,就連民眾亂丟煙蒂、亂大小便都不能以此方式抓人,因為沒有法源依據,故目前要執行這項做法的唯一途徑是透過市議會「修法」,但他認為無法取得多數議員的認同。

此外,談到外界質疑的侵犯隱私的問題,梁文傑強調,目前設在北市的監視器,基於對民眾的隱私保護,警方不得隨意調閱觀看,若有偵查調閱的需要,也須經局內審核通過後、登記調閱人是誰,才可取得影像,這是基於對民眾隱私的最小侵犯原則,但若違停熱點監視實施,派員24小時緊盯熱點區的監視器,形同監視員不需經過嚴格的篩選條件,就可以得知該路段有什麼人經過、做了什麼事等資訊,梁問,誰能保證該名監視員不會拿這個做出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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