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3日擴大打壓海外政治異見的力度,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對8名流亡民主人士發出通緝令,每人懸賞100萬港幣(約新台幣397萬元),呼籲公眾就有關人士或案件提供消息。
在通緝照片上的不是作奸犯科的惡徒,而是看上去和藹可親的知識分子: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許智峯、郭榮鏗,前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以及袁弓夷,郭鳳儀和劉祖迪──目前各自居住在澳洲、美國和英國。
香港警方稱,他們呼籲外國實施制裁,以扭轉香港政治鎮壓趨勢,根據「港區國安法」,這些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足以構成「顛覆國家政權」重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稱,國安法有「域外效力」,不會放棄緝捕、蒐證,如果有一日可以拘捕到相關人士,一定會將他們送上法庭。
墨爾本大學法學院講師克利夫特(Brendan Clift)在研究報告網站「對話」(The Conversation)撰文表示,這份懸賞通緝名單像是有意挑選出來的,涵蓋3名前立法會議員、3名民主活動人士、1名工會成員和1名律師,兼具象徵意義和打壓效果,「讓人想起那場針對佔中九子的審判,當時3名學者、3名政治家和3名活動人士一起遭到定罪,讓2014年雨傘運動從此終結。」
香港的引渡程序如何運作
香港1997年脫離英國統治、主權移交給北京當局時,《中英聯合聲明》明載著時任中國領導人鄧小平許下的承諾:「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現有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承諾實施一國兩制的時間截至2047年6月30日,但時間才過不到一半,「一國兩制」已經變質。
2014年,香港民眾爭取真雙普選,發起歷時81天的「雨傘革命」,當時就傳出親中派希望讓中國《國安法》在港實施;5年後,因為反對修改《逃犯條例》,香港掀起「反送中」運動,成為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最嚴重的政治危機。
2020年6月30日,中共當局已經耐不住對香港出手,親自制定「港區國安法」,香港從此進入「一國一制」時代。該法適用效力「無邊無際」,不僅有權處罰香港境內外的香港人,規範對象甚至包含境內外所有國家的人民。
克利夫特表示,「域外效力」是該法最奇怪的一點,它竟聲稱對全世界任何國際的人都擁有管轄權,但顯然香港政府能否真正將這些人「繩之以法」,完全是另一回事。
他解釋,香港政府大概很難尋求引渡。首先,兩個主權國家之間簽訂的引渡條約,通常會要求尋求引渡的國家證明,逃犯涉及的相關罪行足夠嚴重,而且不得是政治犯罪。其次,許多西方國家早已注意到「港區國安法」長臂管轄的威脅,英國、法國、德國、美國、澳洲、加拿大和紐西蘭等民主國家皆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