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專欄:李登輝的一個人的聖經

2015-05-0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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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出席台灣憲改藍圖會議,渾然忘了憲法就是在他手中修成現在的模樣。(林韶安攝)

李登輝出席台灣憲改藍圖會議,渾然忘了憲法就是在他手中修成現在的模樣。(林韶安攝)

九十多歲的一位老先生,每天念茲在茲談的是國事,聲聲念念為的是台灣,雖然有人認為他不應再妄議時政、指點江山,但對這樣的李登輝,誰忍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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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苛責他的人說,就讓他說罷,反正他早已失去了一言而動天下的那種權力,聽聽無傷,對大局亦無損。

但也有人看法不同,形容他住的翠山莊,就像政治朝聖的麥加,不但各黨各派政客絡繹於途,連太陽花世代的那些年輕人,也都被他召去聆聽山上訓示;他的思想感染力,獨步全台,影響現實,也延及未來,即使不忍,也該以春秋責之。

其實,對李登輝的這種兩極評價,恰恰勾勒出他的兩面性格。在他身上,許多人都可以看到:柏拉圖與馬基維利忽明忽晦的交錯,威權與民粹反反覆覆的互換,今日之我也常常否定昨日之我;他常說的「我是不是我的我」的那句話,既是他作為一個教徒的見證,也是他作為一個政客的告白。

但即使再怎麼反對他的人,也不能否認這些事實:他是罕見的國家領導人,有思想高度,也有堅強意志;懂合縱連橫權謀,也懂民粹動員訴求。這些罕見的領導特質,讓他在位十二年,經過六次非革命性的憲政改造程序,一步步將威權政體拆解,一步步建立了以選舉為主體的民主台灣。更重要的是,他善用領導人的話語霸權,一點一滴將主體意識深植內化,從此翻轉了台灣歷史。

這些事實,都已寫入了歷史。但李登輝顯然不甘心祇作一個歷史教科書中的人物,許多卸任總統都滿足於當個過去完成式,但他不同於任何人,卸任十五年來,他不但仍是現在進行式,更期待能被人寫成未來式。

但卸任國家領導人有像他這樣難以忘情政治的嗎?有,但極少。美國的老羅斯福,英國的柴契爾夫人,都是政治學經典案例,負面的經典案例。相反的正面經典案例,有塞內加爾的桑果,法國的戴高樂。這兩個人都跟李登輝一樣,都曾有功於他們的國家,但桑果卸任後隱居法國,戴高樂卸任後回到老家,他們不但告別絢爛,也告別政治。

李登輝會不會變成台灣卸任總統的負面經典案例?很難說,有待歷史的裁判。但他最近對修憲、對九二共識的積極介入,卻讓人隱約看出一些端倪。

他說「現在總統採直接民選,但憲法上的權力並未清楚界定」,以及「民選總統的權力,必須受限和制衡,但實務上卻沒有其他機關可以監督、制衡」,這兩句話,與主張修憲限縮總統權力者同調,但孰令致之?

李登輝忘了:雙首長制是他定調的,取消閣揆副署權是他堅持的,總統得到而非應到立法院發表國情咨文,也是他妥協的。換言之,在他任內的六次修憲過程中,雖有朝野政治意志的折衷妥協,但就像「一個人的聖經」一樣,六次修憲後的憲法幾乎就是他「一個人的憲法」。亦即,這樣的憲法,以及這樣的總統權力,都是他個人強烈意志投射的產物;他若要批評,批評的豈非自己?始作俑者,其無責乎?

九二共識也是一樣。這個名詞確實是蘇起後來「發明」的,但在沒有這個名詞之前,李登輝設立的國統會所作出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的決議文,就是有其實而無其名的九二共識。更何況,即使九二共識是被人製造發明的,但這個名詞早已通用於美、中、台領導人之間,假的也變成真的,何必再去爭論有無?而且,要否認九二共識,李登輝是否應該先對當年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決議,有所澄清?甚至致歉表示悔不當初?這又是,始作俑者,其無責乎?否則「我是不是我的我」這句話,在政治上該作何解釋?

十幾年前,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以「你不走,叫我們如何懷念你?」為題,評論李登輝卸任後難忘政治的一些言行,這個標題的賞味期至今有效。

*作者為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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