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1)日指控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的高師大成人教育研究所論文涉嫌抄襲。對此,高師大做出回應,依據審定會議,潘孟安碩士學位論文確實有違反學術倫理瑕疵,但尚未達撤銷學位程度,校方決議予以書面告誡處分,要求潘孟安收到審定報告書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所有瑕疵之更正。
王鴻薇今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控潘孟安高師大成人教育研究所論文「墾丁國家公園遊客旅遊動機、旅遊體驗、旅遊滿意關係之研究」,經過Turnitin系統原創性報告比對後,相似指數高達54%,網路來源52%,出版物10%。她指出,鄭文燦過去抄襲比率30%就被台大撤銷,如今潘孟安抄襲的比例更高。對此,潘孟安透過競辦發布3點聲明表示,論文具有原創性,無抄襲疑慮,呼籲政治不要進入校園,凌駕學術獨立自由。
針對潘孟安論文遭檢舉抄襲一事,高師大回應表示,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召開審定會議,審定結果為,被檢舉人碩士學位論文確實有違反學術倫理之瑕疵,但尚未達撤銷學位之程度,本校決議予以書面告誡之處分。高師大指出,請被檢舉人於收到審定報告書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所有瑕疵之更正,修正後填寫「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抽換申請書」,由本校向國家圖書館申請論文抽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