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選倒數5個月,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46萬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是否牽動選情,引發各界關注。對此,媒體人黃暐瀚指出,此案對於高虹安而言,有三證、三險、兩生機,但中華民國是「無罪推定」的民主法治國家,任何人在被判定有罪之前,都應該當成無罪。
黃暐瀚表示,北檢起訴高虹安,是基於3個事證,一是低薪高報,北檢發現,高虹安辦公室的加班費申報表上,助理實際薪水與申報內容不符。;二是加班浮報,致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三是公款私用,助理領了加班費後,回捐辦公室當「公積金」,但高虹安卻用公積金購買很多「私人用品」。
黃暐瀚提到,另外還有三險,一是高虹安知情,申報表格上面除有辦公室主任黃惠玟的簽名之外,還有高本人親簽,所以申請過程若有任何不法、不實,難脫責任;二是友人不捐:男性友人李忠庭向檢方表示他不願回捐加班費,此說法有利是證明助理有權不捐;不利則是是否代表委員要求助理回捐?
黃暐瀚進一步說,第三是助理指控,此次被起訴的4名助理中,3人自白有罪,稱高虹安授意為之,這對高非常不利。但高虹安同時也有兩生機,一是助理中唯有王郁文堅稱回捐加班費是自願行為,這對高相當有利;二是私用回墊:高虹安承認,曾拜託助理代購私人物品,但並未要求助理使用「公積金」,事後也都有「回墊」,並未侵占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