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鄧姓網紅近期炒作入黨一事,民進黨內人士今(30)日表示,經查桃園市黨部截至今日,當事人僅領取申請表,尚未交件。民進黨依據黨員入黨辦法之規定,紙本申請入黨時,應有一名介紹人簽名始能受理。
此外,一民進黨內人士提及,所有新入黨的黨員,除既有的審查機制以外,黨部也會透過查核系統和司法院公開資訊審查入黨資格。
鄧佳華爭議事件不少,日前還稱要「保護民進黨立委賴品妤」、「為了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黃捷而要入民進黨」;鄧佳華28日前往民進黨桃園市黨部領表,並填表申請入黨,其所寫的入黨3大理由則是「為了黃捷」、「為了品妤」、「為了民進黨」。
民進黨人士說明,經查核鄧姓網紅2021年涉性騷案,遭判民事賠償3萬760元、刑事拘役40天。北院也加判10萬元,共需賠13萬760元。民進黨態度很清楚,沒有任何模糊的空間,就是對性騷擾零容忍,所以鄧姓網紅不可能核准入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