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密約又廢約? 李述德駁圖利遠雄不合理

2015-05-08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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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發表聲明,馬市府當初和遠雄鬧得不可開交,不可能圖利,要廉委會不要當柯文哲打手。(資料照,林韶安攝)

前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發表聲明,馬市府當初和遠雄鬧得不可開交,不可能圖利,要廉委會不要當柯文哲打手。(資料照,林韶安攝)

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今(8)日下午將公布大巨蛋案調查報告,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和前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可能因圖利廠商遭到移送監察院、檢調。對此,李述德發表聲明反擊,他表示馬市府當初和遠雄鬧得不可開交,不可能圖利,「廉委會不要當柯文哲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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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述德駁斥圖利遠雄一事,他表示,當年處理大巨蛋案議約,依法行政,審議過程中皆由會計師、律師、都計、工務等專業人士和相關局處共同參與,雙方合議修正契約相關文字,是加速推動大巨蛋的必要措施,不宜用「圖利」2字污衊。

李述德指出,當年馬市府和遠雄也曾就議約資格激烈爭執,鬧得不可開交,絕不可能圖利遠雄,李述德要求廉政會不要政治辦案,自甘充當柯文哲的政治打手。

李述德表示,2004年底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竹中工務店,馬市府不同意而廢標,結果遠雄3度向工程會指控,還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阻止馬市府重新招標,工程會也3度撤銷馬市府的廢標決議。

後來監察院對工程會提出糾正,痛批工程會「濫權違失」,造成馬市府「別無駁准空間」。李說,顯然馬市府與遠雄繼續議約,是依照上級機關決定而不得不為的結果,絕對不是出於圖利遠雄的目的。

李述德解釋,「無開發權利金」是為了提高招商誘因,2003年底公告招標時,已經寫明,也和遠雄簽約內容一致;至於「營運權利金」在招標須知中規定讓「申請人自行提出」,於是遠雄自行提出為每年營收的千分之一。

而後馬市府和遠雄雙方同意以每年超過千分之二的回饋計畫取代,內容包含每場比賽5%門票贈送公益弱勢團體,每年10天免費提供使用場地等,價值預估每年至少超過數千萬元,並可直接回饋台北市民的具體措施替代,「因此馬市府事實上圖利的對象是台北市民,絕對沒有圖利遠雄」。

李述德也反駁馬英九密會趙藤雄,他表示,馬、趙2次的會面都是禮貌性會面,也列入公開行程,當時雙方共10多人,時間僅有半小時左右,不是密會,會中更無議約協商。尤其如果雙方當時真有密約,馬市府後來怎麼可能「先訂密約後廢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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