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大直建案因施工不當導致附近民宅下陷,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日前在臉書發文痛批「設計監造同一人就是球員兼裁判」,遭全國建築師公會發聲明反駁。對此,高嘉瑜今(12)日邀請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劉國隆等人一同召開協調會,並對先前的誤解發文道歉。
基泰大直日前因施工不當損及民宅,高嘉瑜爆料指出,基泰大直起造、承造、監造都大有問題,設計、監造同一人「球員兼裁判」,貼文立刻讓建築師群炸鍋,砲轟高嘉瑜對於現行法令以及建築專業分工不了解。
高嘉瑜今與全國建築師公會召開協調會,她表示一直都清楚、也於前天受訪時就說過,「設計、監造同一人並不違法,且是業界常態」,貼文初衷僅是因基泰大直塌陷案,希望未來能有公正第三方判定鄰損爭議,故參考國外立法例提出第三方監督機制的想法,且過去亦有立委提出類似修法,其中連署的人還包括市長蔣萬安。
至於為何會先想到監造人,高嘉瑜解釋,是因當時參考《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規定:「鄰損戶向都發局建管處申訴後,公共安全及責任歸屬由建方(起造人)會同監造方認定,並經監造方及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後,出具安全證明給建管處。」和建築師法第18條:「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建築物監造時,應監督營造業依照設計圖說施工。」再加上北市府亦有依法對監造人開罰,才做如此判斷。
高嘉瑜坦言,自己過度拘泥於上述法條文字,忽略了與營造業法間的連帶責任體系及營造廠往往未提供「營造業法第26條所定之施工計畫書」予監造方,也未理解實務界「營造廠之專任工程人員」與「監造建築師」的專業分工情形,「因而對建築師界造成傷害,再次致上萬分歉意。」
高嘉瑜表示,對於引起監造人責任範圍的爭議及討論,她願承擔責任,也於今日立即邀請建築師公會及建改社,針對現行法的不足及專業分工制度如何與國際接軌進行討論,並順利達成4個共識。她說,第一,現行營造業法規範不足,未來會研議修法落實專任工程人員之資格及監督責任、並於子法中明定特定項目之監測資料應確實提供予營造廠之專任工程人員。
高嘉瑜續說明,第二,各地方政府之損鄰爭議規則,除使建方會同監造人、營造廠之專任工程人員勘查外,應適當引入第三方勘查鑑定機制,以杜爭議。第三,大規模及風險性高之重點工程,則應全面引入第三方監督機制,以確保施工安全。第四,對於「監造建築師」與「營造廠之專任工程人員」,應修法明確專業分工、及免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