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責任保護人民的生命,這是與生俱來的天賦人權,為了維持人民生命的生存、成長及健康,而衍生基本生活所需的教育、醫療、居住,政府有不可卸責的責任。這也就是所謂人民應享有基本生活人權,這是每個人在社會生活所必需,是與生俱來的,不是政府的施惠,這三樣人民基本生活人權,政府有責任加以保障,使每個人都能在社會上過著基本生活,這是政府的責任,也是組成政府的目的。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做好人民基本生活人權的保障,這三樣基本生活人權是與生俱來,政府有責任保障人民受教育的機會,生病時獲得醫療照顧,政府亦有義務使所有人都有居住的地方,能讓其遮風避雨,沒有做好這三樣保障就是不負責任的政府,因為要做好這三樣保障不是天方夜譚,而是有心要做與不做而已。
一、教育人權:教育是國家的立國之本,也是窮人經由受教育才有翻身的機會,國家愈困難愈要重視教育,培養各類人才為社會及各種建設發展所用,領導國家走向富強,故許多國家都把小學、中學列為義務教育,甚至有些國家一直到高等教育的費用都由國家負擔,例如法國,反觀我們國家,教育雖普及,但弊端一籮筐。蔡英文上任後,各種教育文化及體育政策主軸荒腔走板。教育是國家的根本,政府本應好好投資,但蔡政府的教育政策本末倒置,方向迷失。十二年國教108課綱上路以來,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例如:素養、多元入學方案、高中學習歷程檔案、數位資訊課程、雙語教育、性平教育等議題。光是雙語教育已經喊了多年,城鄉差距、師資不足,讓偏鄉的學生與都會區學生的受教資源差異更大。私立高中或大專校院經營陷入困境,面臨轉型或退場的情況,亟需政府依法協助與輔導,但蔡政府不思完備《私立學校法》,反而疊床架屋,另於106年及109年分別訂定《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及《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等兩草案,多年來讓私校相關的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遑遑不可終日,不知道哪一天學校要關門大吉。而許多退場的大學校園,竟然成為廢墟、社會治安死角。
以上的種種弊端與教改的失敗及少子化有很大的關係,少子化是世界普遍的現象,但政府如果有妥善的政策,亦能減少少子化的趨勢,工業化後社會發生劇變,大家庭小家庭化,養育孩子的責任全由剛結婚的青年夫婦來承擔,以現在的社會現象,雙薪家庭薪資的收入也只夠兩人日常生活開銷,根本無法承擔養育孩子的花費,如若還需承租房子,更是捉襟見手肘,哪有多出的能力來養育孩子,當然就不敢生育,如果政府有一套協助養育孩子的政策,例如郭台銘主張:出生到六歲由政府負擔撫養,當然人民就比較敢生孩子,這種政策並非不可行,只是政府要做與不做而已。
現在小學有的停辦,有的只有一個學生,學校教室空蕩過剩,沒有學生可教的老師安置也成了問題,如果政府利用這些空教室及失業教師,做為育兒中心及將失業老師輔導成為育兒輔導師,又因小學是依社區而設立,育兒期間的夫婦要上班時,把孩子送到附近的育兒中心,下班時亦方便接送回去,能減輕父母很多的育兒工作,又不影響親子間的親情,一舉兩得,在此情況之下,年輕夫婦沒有後顧之憂,當然就比較敢生孩子,化解少子化的衝擊危機,這是可行的辦法,就看政府願意不願意施行,不要只顧選票亂花錢,將錢用於生育津貼,那不是根本解決的辦法。
二、醫療人權:筆者在法國巴黎唸書時,親身體驗到在社會福利保障下的法國人有多幸福,在巴黎大學法學院博士班註冊的四年中,所花費的錢不到新臺幣四千塊錢,因為當時法國讀書不必學費,這四千塊錢只是註冊的手續費,另有位來自台灣文化大學的女同學,因心臟病入院兩次,亦受到醫療保險的保障,無需繳納高額的醫療費用,托了有醫療保險,外國留學生亦受到保障。與當時台灣相較之下有天壤之別,故筆者回國後在大學教學兩年後,離開學界投入立委的選舉,只為積極推動健康保險的建立,使人民看得起病,一再的督促當時政府。因在台灣的當時現況如果生病時,尤其是窮人生重病時,窮人沒有錢看病,內心得焦慮及痛苦加上又籌不到錢,只有等死,故當時筆者一再指責督促政府要實施健康保險。
所謂健康保險並非由政府從財政來支出,而是有病大家來幫忙,無病去幫忙他人,一種互助式的醫療保險,故一再督促政府施行健康保險,我們政府在張博雅當衛生署長時,籌辦實施了健康保險,才使全台灣的人民健康獲得保護。健康保險施行至今累積了很多弊端,蔡英文過去說,政府將持續透過6大核心戰略產業的政策,把台灣醫療機構相關產業、各界資源加速整合,讓大家發展得更快、更好。但是口號喊得響,不如實際做得讓民眾有感,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陸續端出醫療政策牛肉,侯友宜宣稱有一些嚴重的、有官商勾結的弊案,若當選將要成立特偵組查一查。侯友宜日前拋出80歲以上長者免除巴氏量表評估,可直接申請外籍看護,沒想到行政院火速指示相關部會檢討現行申請資格。另外侯友宜才拋出當選後,要幫醫護加薪,衛福部就立刻喊出,保證訂出三班護病比的標準。顯然蔡政府在醫療政策方面還是沒有能照顧到基層民眾及醫護人員。
三、居住人權:在三大基本生活人權中,對於居住人權上政府一點作為都沒有,也是最嚴重被詬病,以現在台灣的社會狀況,青年人工作二十年不吃不喝可能無法購買一個安居之所,而政府只提出一些安撫人心的租金補貼辦法及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根本無法解決其病根,其實要解決這個問題,並非困難,而依政府的財政亦能做到,依筆者的看法,第一步將全國人口總普查,找出無房子的人,再把無房子的人分類:第一類本人及至親均無房子住的人,另一類為本人雖無房子但至親有房子,將來可能由繼承而有房子,政府針對第一類無房子的人應訂定辦法來妥善解決其居住的問題,而該辦法應依各縣市無房子住的人來區別訂立,例如: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等等無房子住的人有多少人,再依各縣市轄區加以區分,依此辦法全盤了解各縣市無房子的人數,設計一套完整的廉租房制度。
各縣市國有或縣有土地很多遍布各轄區,中央政府補貼各縣市政府依該縣市無房子人數去建造足以安頓無房子的廉租房,比如高雄市岡山區有五千人沒有房子,政府就拿出國有地在該區適合地點建造供五千人能居住的房子,各縣市依此辦法就能解決了一直被詬病的問題。政府蓋廉租房是安住真正無房子住的人,是履行居住人權的義務,而不是以賺錢為目的,況且無房子的人在社會上已是弱勢的一群,故廉租房的政策,應體現在照顧弱勢的人,成立政府是要照顧人民,而現今的政府卻成為政客貪婪權位的競技場,得了權位後,便無視人民的存在,為所欲為,其作為又不讓人民知道要保密三十年,見不得人的事情肯定涉及濫權貪腐,否則不會不讓人民知曉,絕對的權力,只會帶來絕對的腐敗!這樣的政府領導台灣,台灣還會有希望嗎?
*作者為前立法委員、「海潮智庫」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