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日前遭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昨天開會,決議對高虹安祭出「暫停黨權」處分,在判決確定無罪以前,都不得聲請恢復黨權。
根據民眾黨《廉政準則》條範,所謂違反廉政紀律包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行為,而第6條則規定,黨員經檢察機關起訴者應予暫停黨員處分。而根據準則規定,法院一審判決有罪,應予開除黨籍,直到判決確定無罪後,才能向中評會聲請恢復黨權。
民眾黨中評會委員日前啟動調查案,昨天開會討論後,決議依照黨內《廉政準則》,對高虹安做出暫停黨權處分,直到判決確定無罪最後,才能向中評會聲請恢復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