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高虹安兩案均可低空掠過?

2023-09-22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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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見圖)爭議不斷,筆者根據司法內涵分析,高虹安新舊兩案均可過關。(資料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長高虹安(見圖)爭議不斷,筆者根據司法內涵分析,高虹安新舊兩案均可過關。(資料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高虹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般看起來非常嚴重,不僅民眾黨停權,郭董還說出重話,但筆者根據司法內涵分析如下,高虹安新舊兩案均可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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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波是豪宅名車對價寡婦樓都更,批評者強打官商勾結,相關的刑責是刑法131條圖利(廠商)罪。但這條罪名要成立,必須符合一個要件:「違背法令」,或傷害公共利益,譬如說違法批准農地蓋大樓,或准許水源地採礦,造成水源汙染。但這寡婦樓都更完全沒有上述情形,林智堅擱置開發案,並不是因為違法,而是火大地主為了逃避審查,偷拆古蹟,現在換了市長沒有「火大」問題,自然可以准許開發動工,這案件不但沒有違法,還可以繁榮市景,增進公共利益。因此圖利罪不會成立。

就算李正皓所指的「以極低價承租建商豪宅」為真,高也只不過違反了「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四條第3款: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超過1千元。這時高可以補足房租差額,或者搬離豪宅,便可大事化小免受懲戒(記過罰款等等)

再看第一波:立法院助理費。高虹安浮報助理費總計62萬元,原始目的並非為中飽私囊,而是充當辦公室公費,因此貪污罪不必然成立。但高虹安某些私人開銷:做頭髮、購買婦女用品等等,也往這筆公費銷帳,這就造成公款私用(檢察官指稱共46萬元),這類似公器私用,後者在公家機關司空慣見,小至用辦公室電腦上網購買私人物品、大至用公務車及司機送老婆買菜,接小孩上下學等等不一而足。軍中情形則更氾濫,有大官調士兵到家中打雜,結果日久生情,老婆竟跟阿兵跑了。

高虹安可將此46萬,盡快繳回立法院會計處,並在法庭上,為浮報溢領公款事道歉,請求法官唯予免責。

對照當年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金額遠更龐大的特別費案,先是遭地院判刑,但馬英九捐款1,500萬給七個慈善機構,最後獲高院無罪判決。

唯話說回來,縱然上述刑事均得以過關,依照高與其拍檔的行事風格,日後仍將糾紛不斷,且都會是在法律邊緣,而遭在野者猛打,甚至引發罷免案!大眾見怪不怪即可。

*作者為民間司改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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