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產官學研各界對於空氣污染的防制有諸多的努力,但大部分皆著墨於對國民健康的影響和如何保護議題,而對於文化遺產或文化活動的影響則很少在探討和進行實質管理管制。其實就文化傳承和保護的觀點而言,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因為排放到大氣中的空氣污染物,很容易改變歷史文物及建築損壞的速度和程度,影響是巨大的,而且常是不可逆轉的,導致我們文化和歷史的重要損失。
具有重要文化和藝術價值的歷史文物及建築或古蹟通常位於人類活動可及的地區,因此工廠排放廢氣和交通工具是主要造成這些建築物外部損壞的禍首,加上濕度及溫度等因素影響,常常可見到石材表面的污染和變黑的現象,這也意味產生了美學上不希望的變化。
此外,由於觀光名勝的普及,遊客參觀紀念堂、進入洞穴或博物館,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對文物衝擊也越來越大。另外,歷史建築和博物館的內部區域也可能受室內空氣污染物或微生物的影響,通風和空調系統的氣狀和粒狀空氣污染物是這類建築物室內空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歷史文物及建築本身的經濟價值涉及它們的大小、形狀、材質、工法、結構、年代、歷史意義和美學價值等等都各不相同,而很難估算,加上它因為成為空氣污染物的受體而隨時間損壞的變化趨勢,也很難估計、預測,所以文化主管單位即使明知歷史文物及建築會受到空氣污染物的影響,也都只能視而不見,任令其逐漸崩頹、損壞。
文化主管單位應儘快去蒐集國外最新的研究資料,充分瞭解造成歷史文物及建築損壞的空氣污染物主要特徵和來源,以及所涉及的作用機制。再通過大量的案例研究,來說明如何評估、處理此一議題,並且提出一系列可能的維護策略和保護方法,以釜底抽薪解決此一事實。
而對於因為文化活動而可能產生的相關空氣污染,例如蒸汽火車修復上路、復古磚瓦燒製窯體重建、古法龍眼乾烘培重現......等等活動或生產加工行為,則應由文化主管單位或相關主管單位積極與環境保護主管單位協商,考量其辦理頻率少、產生空氣污染量少,找出雙方皆可接受的可行方案,而不拘泥於空氣污染防制法之嚴格管制。如此兼顧環保與文化,使環境衝擊最小,文化亦可永續保存,民眾應是可欣然接受。
*作者為中央大學博士 、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