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近期發生數起大車造成的嚴重傷亡案,先是國道三號遊覽車與小客車碰撞釀4死、22人輕重傷,事隔2日又發生新澳隧道砂石車超速追撞前車,造成1死、11人輕重傷的事故。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日前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呼籲,交通部應讓大型車業者與駕駛的責任掛鉤,並在今(27)日召開記者會再度喊話,交通部應借鏡日本制度,大型車駕駛若屢違規,業者也須處吊牌停駛。
邱顯智指出,近1周內台灣就發生2起嚴重大型車導致的傷亡車禍,包含國道三號新竹科技公司員工旅遊覽車車禍4死悲劇,及新澳隧道砂石車衝撞造成1死11傷慘劇,而2起事件的共同點,就是事後公路局調查都發現,業者沒有落實司機訓練和管理,未善盡管理責任,是造成事故最主要的原因。
邱顯智直指,新澳隧道車禍肇事業者石富通運,近2年因超速被罰高達41次,其中7次是嚴重超速,甚至有2次讓駕照已被註銷的駕駛繼續上路,從去年至今違規161次,今年已繳46萬罰款,卻完全沒改善,釀成大錯;而釀成國道三號事故的健全通運,放任駕駛超速9次,沒有任何管理輔導措施,卻還拿到交通部評鑑的甲等,交通部不但放任,甚至根本是在誤導民眾。
「出人命了才會發現業者對駕駛教育訓練不夠,管理有缺失?」邱顯智質疑,相關業者早就劣跡斑斑,交通部卻從未拿出有效方法監管,放任惡質業者致人命於不顧。對違規慣犯業者,交通部完全沒有作為,但只要賺的比罰得多,業者根本不在乎被罰多少錢。
邱顯智感嘆,就算有司機真因記點太多被吊銷駕照,業者也還是繼續讓司機無照駕駛,反正抓到也是再罰錢而已,這就是台灣的現實,交通部只會等出事再調查,最多就是再開罰9萬,吊扣事故車牌照3個月,「然後呢?業者繼續營業,好像甚麼事都沒有發生過,繼續違規,罰單繳繳就沒事了。」
提日本大車違規處罰制度 邱顯智:不能再用人命換改革
邱顯智強調,要有效改變業者行為,重點是處罰要讓業者會痛,最直接有效的就是違規就要吊扣業者車牌,讓惡質業者實質承受營業損失,1張幾千元的罰單,跟1台車10、20天不能開,當然是後者業者才會怕,對屢犯業者,不但要加重吊扣處罰,還要讓業者停業,當業者發現違規真會影響到收入才會改變。
邱顯智提到,日本的制度就是如此,無論是大貨車或大客車,都有停止使用「日車制」的行政處分,也就是1台車幾日不能使用,對違規超速的車輛,第1次會對業者提警告,第2次就罰10日車,第3次20日車,超過4次罰40日車,同時還會記點,記點嚴重者會處以停止營業,甚至取消許可。
邱顯智說,像石富通運這樣的紀錄,在日本不只是車輛要被停止使用,更早就達到可直接勒令停業的地步,但在台灣竟然還可以一直上路、繼續違規釀成悲劇,簡直匪夷所思,難怪台灣永遠無法脫離交通地獄,今天新竹西濱又發生3台大車追撞,「台灣每天發生大車車禍不知道有多少,死傷是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的好幾倍。」
邱顯智也說,台灣每年都有超過300人因大型車事故失去生命,但交通部永遠都是發生重大事故後才說會檢討,檢討到最後也從未拿出有效改革措施,國際上有效的經驗就擺在眼前,只是交通部要不要做;他也再次沉痛呼籲,不能再用人命換改革,當交通部不作為,就是讓亡者家屬在殯儀館默默的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