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台」案日前遭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撤銷原為文化景觀的處分,表演藝術聯盟今(13日)發出聲明表示,在新舞台存廢爭議中,將其指定為「文化景觀」只是手段,而非治本之道的目標,政府應該更為積極,讓支持文化藝術的美意得以延續,同時向未來買家呼籲,考慮北市府提出的「原地重建,不計容積」建議。
表藝聯盟指出,北市府在2013年底獲致文資委員會「文化景觀」指定的結果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積極作為,僅聽憑企業在此框架下自謀生路,直至協商破局,終究走上法律途徑,他們希望政府能更積極,與民間企業共創雙贏局面。
表藝聯盟強調,新舞台傳承自1916年由辜家成立、全台灣最早的私人劇場「臺灣新舞台」,自1997年開幕以來,孕育許多表演藝術界人才,它不僅是一棟建築物,也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象徵、觀眾共同的記憶和台北人的驕傲,表演藝術界始終感謝新舞台的存在,以及在背後支持的中信金控。
中信金去年7月將總部遷至南港,信義總部大樓因自用率不高,依照規定應該出售,卻遭新舞台案卡死;如今隨著北市府訴願委員會將「新舞台列為文化景觀」的決議撤銷,信義總部大樓可望重啟標售。
表藝聯盟呼籲,未來買家應考慮北市府提出的「原地重建,不計容積」建議,為市民留下共同的記憶,也為政府與民間合力支持文化藝術建立典範。